古代笑话
古代有个女犯人被押上公堂,
县官一拍惊堂木:
“堂下女犯,你可知罪?”
女犯慌忙磕头:“大人,民女知罪……就是罪证能不能容民女再找找?”
县官一愣:“罪证?本官宣判的是你偷了张屠户的猪肉!”
女犯哭丧脸:“大人明鉴!那肉我昨天炖了,汤喝了,骨头喂狗了……现在实在找不着物证了,要不我赔他两斤新的?”
张屠户在旁喊:“大人,她偷的是三斤!”
女犯赶紧接话:“那我赔三斤!再送副猪大肠,就当赔罪了行不?”
县官拍着惊堂木笑:“你这哪是认罪,是跟张屠户讨价还价来了?罚你买五斤肉送给他,再去衙门口扫三天地,下次再偷……”
“下次我肯定记得留块肉当证据!”女犯抢着说,弄得满堂差役都憋不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