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报道邵阳,八旬老人耗时两个小时,用锄头损坏了100多平方米刚修好的水泥路,她说修路占用了她家的土地,负责人表示这不是她家的地,公家的地还留了两米给她,可她偏不信,硬是要把修好的水泥路砸坏,民警来了她就停止挖掘,民警一走又继续动手,负责人连续报了四次警,实在拿这位老人没办法。[黑线] 在湖南邵阳的一个村庄,村民李先生和邻居们一直受困于一段泥巴路,下雨时泥泞不堪,晴天则尘土飞扬,大家出行都很麻烦。 今年,村民们决定自发集资,把这条路修成水泥路,受益的家庭按情况出钱,之后一起出力,没多久路就修好了,看着平整的路面,大伙儿都觉得解决了心头大患。 可路修好的当天下午,意外来了,一位白发大妈扛着锄头走到现场,二话不说,对着还没干透的水泥路面就挖,众人赶紧上前拦阻,但大妈情绪激动,坚称修路占了她家的地。 无论怎么解释,她都听不进去,李先生和村民感到既委屈又不解,他们表示,修路时格外注意,不仅没占私人土地,还特意从公共区域给大妈留出了两米宽的空间。 但大妈一口咬定自己的权益受损,劝说不成,大家只好报警,民警赶到后,耐心劝解并告知法律,指出故意损毁财物是违法的,大妈当时答应不挖了。 谁知民警一走,她又抡起了锄头,就这样反复拉锯,新路被挖坏超过一百平方米,李先生连续报了四次警,面对高龄老人,大家束手无策。 村民们说,这不是大妈第一次阻挠修路,去年就因她反对而搁浅,今年大家克服困难修成,却又遭破坏,李先生无奈透露,大妈如今已不在此居住。 新路其实不影响她的日常生活,这般坚持让人费解,不管有什么纠纷,破坏公共财物肯定不对。 如果真有土地争议,应通过村委会调解,乡镇处理或法律诉讼解决,而不是私自毁路,这既伤邻里和气,也让自己从有理变理亏。 处理老年人纠纷要讲方法,对高龄当事人,简单批评教育效果有限,强制措施又得慎用,这需要基层人员,亲属和乡邻共同配合。 要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工作,找到问题症结,才能化解矛盾,这件事也提醒我们,乡村自助公益项目事前沟通至关重要。 土地,界限等问题敏感复杂,务必提前核实清楚,让所有相关方都知晓理解,最好形成书面或公开约定,避免事后误会纠纷。 良好的初衷,离不开规范流程和充分沟通,如今,被破坏的路面还得修复,而村民心中的隔阂,修复起来可能更费功夫。 肆意毁路,屡教不改的话,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大妈是真彪悍啊,八十岁了还能抢俩小时锄头,这身子骨是真硬朗,但这劲儿使错了地方啊。”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一锄头下去,有理也变没理了。” “四次报警都没用,民警也难啊,不处理吧,路是真被挖了,来硬的吧,年纪这么大,万一出点事谁担得起,这就是现实难题。” “她说占了她家地,到底有没有证据,比如老土地证,分地的记录啥的,不能光靠嘴说啊,村民说让了两米公家的地给她,有没有字据或者证人,感觉双方都缺了点白纸黑字的东西。” “我猜啊,是不是以前村里分地的时候就有矛盾,或者修路留的两米她觉得不够或者位置不对,老人有时候认死理,觉得吃了亏,又不会走正规渠道,就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发泄。” “去年阻挠没修成,今年修好了又来挖,这明显是‘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好’的心态嘛,自己不住这儿了,也不让别人方便,这思想要不得。” “光批评老人也没用,村里当初修路,到底有没有把规划、占地补偿这些事,开大会当面锣对面鼓地跟所有相关人,特别是这位有意见的大妈,讲清楚,说到位,有时候你觉得你让了,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认。” “要我说,这事儿就得上级乡镇或者国土所来人,把历史档案翻出来,实地拉着尺子量清楚,到底是谁的就是谁的,当场给个明确说法,然后该批评的批评,该赔偿的赔偿,和稀泥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她这个行为,说轻了是损毁财物,说重了可能涉及犯罪,不能总拿年龄当‘免罪金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罚款罚款,该赔偿赔偿,让她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然以后有样学样,还怎么管理。” “归根结底,这是不懂法,不信法,只信自己那套‘丛林法则’,觉得闹一闹就能解决,建设法治乡村,任重道远啊。”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们村,你觉得有什么切实可行的办法,能打破这个“老人反复挖,村民干瞪眼,警察也头疼”的僵局呢? 信源:经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