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必须真金白银,岂容代金券浑水摸鱼! 苏州中院近日一锤定音:某电商平台用消费券抵扣工龄补贴的行为被判违法。这记司法重拳砸碎了某些企业花式发薪的如意算盘——劳动报酬不是可以随意包装的大礼包,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现实中,某些用人单位把创新的聪明劲儿用错了地方:购物卡限平台消费、米面粮油抵工资、代金券设置有效期......这些看似增值的套路,实则是给劳动者戴上了软枷锁。最高人民法院早有判例指明:以非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年关将至,提醒某些企业: • 工资不是可以灵活变通的创意设计 • 劳动者的钱袋子不该成为企业的流量池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就是照妖镜 打工人的尊严,始于工资卡里实实在在的数字。任何试图用福利遮羞、用补贴包装的薪酬把戏,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记住:工资支付方式的底线,就是劳动者权利的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