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中国手里有一个猛招没亮出来,那就是如果日本插手中国内战,那么从法律上讲,中国可以认定日本没有遵守投降协议,二战还没结束,这种情况下:中国有权使用核武器。 这不是吓唬人,有实打实的历史和法律依据,日本想狡辩都没地方说。 1945年9月2日东京湾密苏里号上的那纸投降书,可不是日本随便签着玩的废纸,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必须无条件遵守《波茨坦公告》所有条款,这是中美英苏等反法西斯盟国用数千万生命换来的铁规矩,中国3500万死难者、苏联2700万牺牲者的鲜血,早就把这些条款染成了不能触碰的红线。 《波茨坦公告》13条内容条条都是硬约束,第6条明确要永久剔除日本的穷兵黩武势力,第8条限定日本主权只能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盟国指定的小岛,第11条直接禁止日本保留军事工业,说白了就是要让日本彻底失去发动战争的能力,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和平国家,直到建立起真正负责的和平政府,盟国军队才会撤退。 可日本这些年的所作所为,早就透着一股不守规矩的苗头。 当年被列为甲级战犯的岸信介,本该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结果借着冷战的东风被美国解除整肃,后来还当上了日本首相,这种战犯复出的操作,本身就是对投降协议的公然践踏。 这些年日本更是变本加厉,野田内阁搞钓鱼岛非法“国有化”,直接违反了《波茨坦公告》第8条关于领土归属的规定,而防卫预算连续13年增长,不断突破和平宪法的限制,偷偷发展进攻性武器,把公告里“销毁战争力量”的要求抛到了九霄云外,说白了就是打着“自卫”的幌子,一步步复活军国主义。 关键是从国际法角度看,《联合国宪章》里的敌国条款专门为日本这类二战战败国量身定做,只要这些国家出现危害和平的行为,反法西斯盟国不需要经过联合国安理会许可,就能直接采取行动。 中国手里的核武,从来不是用来主动挑事的,而是守护和平的压舱石,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会任由别人打破底线。 如果日本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插手中国内战,那性质就完全变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干涉内政,而是违背投降协议、重启侵略的行为,相当于日本自己撕毁了停战契约,那么1945年的战争状态在法理上就从未真正结束。 要知道《波茨坦公告》第2条早就明确,盟国对日作战将“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日本一旦违约,就意味着它重新回到了二战敌国的位置,中国作为反法西斯主要战胜国,自然有权动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一切手段,来追究其违约责任、制止其侵略行为。 这可不是吓唬人的空话,当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直接对日宣战,如今日本要是敢触碰干涉中国内政的红线,性质比偷袭珍珠港还要严重,毕竟这是在挑战整个二战后的国际秩序。 日本总想着模糊历史、逃避责任,甚至觉得时间久了就能把投降协议的约束抛在脑后,可那些用生命换来的规矩从来不会失效。 联合国宪章里的敌国条款至今没有删除,就是时刻提醒着日本不要忘了自己的战败国身份。 中国一直没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不是没底气,而是懂规矩、守和平,但规矩只给守规矩的人讲,要是日本真的敢跨过红线,那等待它的就不是什么“突然打击”,而是迟到了几十年的违约惩罚。 到时候就算它想狡辩,密苏里号上的签字、《波茨坦公告》的条款、国际社会的共识,都会让它哑口无言,毕竟自己种下的苦果,终究得自己咽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