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女子是一名护士,她因肺癌动手术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后来复查医生表示还需要

蜜蜂说社 2025-12-09 22:44:00

江西宜春,女子是一名护士,她因肺癌动手术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后来复查医生表示还需要休养,女子拿着疾病证明和医生开具的病假条请病假,可领导却不允许,称只能请事假,女子觉得自己伤口还有两个洞,怎么上班,与领导理论,却遭到一顿指责,女子不服发视频哭诉,结果院领导深夜上门慰问,女子更气了。 陈女士还想再请一个月的病假,可领导却说她这种情况不符合请病假要求。 陈女士情绪非常激动,她不明白怎样的情况才符合请病假?她据理力争,甚至质问领导:我做这么大的手术,只能请到一个月病假,伤口上还有两个洞,你觉得这种情况我能上班吗? 可领导不管啊,他就是不同意陈女士请病假,表示她要休养那就请事假,而且只同意批半个月的假。 陈女士知道自己的身体,她觉得起码还要休息一个月。 既然医院不给请病假,那自己就请事假,但是她要争取一个月的假期。 为了能够让领导同意批假,她只能咽下委屈,说自己这一个月自掏腰包交五险一金。 在陈女士的一再坚持下,医院才同意给她一个月的事假。 事假和病假差别是很大的,陈女士觉得医院就是想压榨员工,她都这样了,连病假都不给请,一点都不为员工着想。 这样也就算了,她请假的事科室护理主任知道了,就给陈女士打电话,对她劈头盖脸地一顿骂和埋怨。 陈女士委屈极了,她在医院工作了5年,自认为一直兢兢业业,她出了这么大的事,医院领导不关心也就算了,结果自己委屈求全请到了事假,却遭到责骂,这是什么道理? 陈女士是越想越委屈,她此前得到的消息是她这种情况是可以请两个月病假的,可结果是只请到一个月病假,她想要给自己讨个说法,于是把情况发布到网上,让大家给评评理。 结果视频一出,网友不淡定了,吐槽到别的医院护士都可以请假去跑马拉松,这护士得癌症请假都不行?真的是没有天理啊! 而事件曝光后,院领导也坐不住了,连夜上门"慰问",这不慰问还没什么,一来慰问陈女士和丈夫都气得不行。 当时是半夜12点多,他们打陈女士的电话,半夜三更的,陈女士觉得自己一个病人他们找她能有什么好事,根本就不想理会。 可陈女士不接电话,手机就响个不停。好在过了一会,手机不响了,陈女士和丈夫以为总算消停了。 他们还是想得太简单了,没过一会,门铃开始响了。陈女士他们本不理会的,可他们一直案门铃,半夜三更的,扰民啊,没有办法他们只能开门。 看到几个医院领导,陈女士和丈夫脸都黑了下来。陈女士丈夫质问他们:半夜12点多,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他们回答到:我们是来好好跟你们解决一下的问题的。 陈女士丈夫觉得很可笑,反驳到:大晚上你们是来解决人还是来解决事的?你打电话骚扰、不停的按门铃。 陈女士夫妇把请假的经过,以及事情曝光后院领导半夜上门的视频发了出来,陈女士丈夫控诉医院根本不在乎妻子的身体状况,他们只在乎医院的利益。 对此,12月8日医院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陈女士在视频中只说了一部分,很多事情她也没有说清楚,健委和相关部门都已介入处理这件事了,后续会发布公告。 而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核实此事。 对于陈女士来说,如果此事是真,她请病假是她的权利,医院不得拒绝,医院这么做是在剥夺她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陈女士作为一名劳动者,她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她患病需要治疗时,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期的权利,这是其休息休假权的体现。她因患癌需请假治疗,属于行使合法权利。 而陈女士的情况,应该是无法上班的,她有权利请病假,但遭到拒绝,医院有点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味,实在是有点不道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陈女士患癌属于“患病”,依法享有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医院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陈女士在无法上班,又不能请病假的情况下,只能请事假,这样一来,陈女士的待遇降低了,但没有办法,为了保住工作只能委屈求全。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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