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20年社保,凭什么注销我户口?”——沈阳女子加入加拿大国籍后想领中国养老金,民警一句话回怼:国籍法不是自助餐! 1. 户口被注销,冤吗?法律白纸黑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写得明明白白: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且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既然已宣誓效忠枫叶国,就等同于亲手合上中国护照,户口随之注销是法定连锁反应,民警只是按《户政管理规范》第51条“应销尽销”,程序无可挑剔。 2. 社保白交了?别急着喊亏 很多人以为“缴够15年=铁定领钱”,关键前提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具有“中国境内合法居留身份”。 - 已入外籍且注销户口的,养老金发放渠道并不自动终止,而是“暂停”——只要持护照、居留许可,重新办妥“外国人就业/居留”手续,仍可继续缴费直至满年限,再申请按月领取。 - 若不想再缴,可书面申请一次性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但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账户,无法退回。 一句话:钱不会蒸发,却必须按“外籍人员”路径重新认证,想靠已注销的身份证直接领退休金,系统根本刷不出卡。 3. 想在两边“通吃”,可行吗? - 税收:外籍人员在华领取养老金,同样要按《个人所得税法》缴个税;若同时享受加拿大养老福利,需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海外收入,避免双重征税。 - 医保:户口注销后,原城乡居民医保随之失效;想继续参保,只能由工作单位按“外国员工”身份缴纳职工医保,或自行购买商业医疗。 - 房产/金融:身份证停用,购房、银行、证券都须先做“同一人公证”并更换为护照信息,否则无法过户、提现。 “国籍切换”不是简单换本护照,背后是一整套权利义务的重新排序。 4. 正反观点大碰撞 正方: “吃哪家粮就守哪家规,既然选了枫叶卡,就别再惦记中国户口红利。” 反方: “社保是劳动者积累的权益,与国籍脱钩是国际惯例,应简化手续,让外籍华人无障碍领取。” 你站哪边?评论区打“1”支持依法注销,打“2”支持“缴了就该给”。 5. 给海外华人的“避坑”清单 1. 入籍前,先算清缴费年限与退休年龄,若差得远,可考虑延后入籍或保留永居; 2. 出境前办好“同一人声明”公证,方便日后变更房产、驾照、银行账户; 3. 到达法定退休时间,提前6个月持护照、居留许可、原社保编号,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外国人待遇领取”手续,即可按月收养老金; 4. 若未来想恢复中国籍,须先放弃外国国籍,再按《国籍法》第十三条申请——审批周期长、名额少,非万不得已别走到这一步。 【结尾提问】 如果你辛苦缴了20年社保,会为了领养老金而暂缓入外籍吗? 你觉得“自动丧失国籍”是否太一刀切? 留言说说国籍和社保该不该脱钩,一起聊聊这把“身份”与“福利”同时摆上天平的难题! 加拿大续期 注销国籍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