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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不起了?重庆,一老板开饭店,10个人来吃饭,他们围成一桌,从傍晚吃到深夜12点

活不起了?重庆,一老板开饭店,10个人来吃饭,他们围成一桌,从傍晚吃到深夜12点,消费1262元,之后走了9人,剩下一男子买单,男子告诉老板,他现在没钱,加上联系方式,明天他再转钱,老板报警,警方调解,男子写下承诺,押下身份 证,答应第二天就来给钱,第二天还不给钱,老板联系他时,男子表示: 组局者是别人,我要把钱付了我就是冤大头!网友: 10个人凑不出1262元,哪里来的勇气去店里吃饭?

郑先生开了家餐厅,餐厅生意还算不错,可是最近几天,他十分的烦恼,他遇见了一桌奇葩的客人。

这一桌客人,共有10人,有男有女,他们一顿下来,共计消费了1262元。

可是,他们吃完之后,全部逃单,这1262元,至今没有人来给餐厅买单。

按理来说,这一千多元,对于郑先生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如果是特殊有困难的人,他倒是宁愿去捐款。

可这件事情,想起来就窝火,10个人吃饭,难道就凑不出来这1262元?

原来,12月4日傍晚,餐厅来了10位客人,他们找到一张靠窗户的地方,把两张餐桌并在了一起。

10个人围坐在一起,他们边说边笑,各种点着各自要吃的餐饭。

不久之后,郑先生按照客人的点单,陆陆续续,把各种的美食,一一端了上来。

10个人看到美食,不由得瞪大了双眼,他们边吃边喝,聊的高兴,吃完了饭菜,不够时再要一盘。

他们欢声笑语,吃的热火朝天,聊的是海阔天空,吹的是五花八门。

10个人越聊越觉得开心,他们一直从傍晚吃到了半夜12点,郑先生累的眼皮打颤,瞌睡的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可是他做的这个行业,总不能撵客人离开,他强打着jS,陪着客人们直到散去。

谁知这一桌客人,他们吃到最后,9个人站起来只管走路,只剩下一位张先生留下买单。

谁知张先生告诉服务员说,他现在兜里没钱,能不能加上联系方式,第二天再把钱转给餐厅。

服务员不由瞪大了双眼,这种话都能说出口来?那你们刚开始为啥不说没钱,怎么要吃完之后才说没钱支付?

张先生却说,今天请客并不是他,而是他的朋友小尹,但是这朋友他现在联系不上,只有等联系上后,才能给餐厅支付饭钱。

郑先生当然不会同意,你这明摆着就是想赖饭钱,你当别人都是傻子,不给饭钱你就休想离开!

郑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赶来,对他们做了调解,并电话联系了张先生的朋友。

可这个组局的朋友,说他也没钱,他也要去筹钱,郑先生十分的无语,你没钱跑来吃什么饭?

可对方挂掉电话,之后关机,电话再也打不通了。

之后经过调解,张先生答应第二天6点前支付用餐费1262元,他压下了身份证,之后离去。

可是到了第二天时,张先生并没有来支付饭钱,郑先生联系他时,他说组局的朋友没给他转钱,他也付不了这笔饭钱。

张先生还说,他联系不上组局的朋友,这笔饭钱,本来就不应该由他来出。

郑先生十分无奈,又打电话给张先生那位组局的朋友,可是对方依旧不接。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张先生说,问他啥时候才能给郑先生支付饭钱,可他表示,他联系不上朋友,没法支付。

他承认自己写了承诺书,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支付,他说如果自己支付了这笔钱,从某种程度来说,他就是当了个冤大头!

有人认为,遇到这事,不要他写什么承诺书,应该把事情搞大,让帽子叔叔把所有用餐人都通知到位,让他们AA,或者老板起诉所有用餐人。

也有人说,张先生应该把自己吃的那部分出了呀,126块2总得给吧?是不是这个张先生平时跑惯了,今天被朋友上了一课?

所以现在理解了有些饭店,就是必须要先扫 码付款下单,这个非常重要,没有钱就点不了餐。

10个人没一个靠谱,没有一个人肯来给餐厅付钱,吃不起别吃,不能就这样坑了老板。

老板和你们无冤无仇,老板不但贴了食材,还给你们做熟端来,陪你们一直等到半夜12点,老板不欠你们,难道合该被你们🕳️钱?

张先生自己不愿意做冤大头,郑老板就该做冤大头?真是丢 人到了全网,这下所有人都见识到了。

《民法典》第509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579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10位客人到餐厅就餐,与郑先生的餐厅形成服务合同关系。

餐厅按约提供了餐饮服务,客人接受服务后即负有支付餐费的义务。

张先生作为留下签订承诺书的主体,构成债务加入,应按承诺履行付款义务。

张先生以组局者失联为由拒付,违背合同诚信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餐厅可依法要求其支付全部餐费。

至于张先生和朋友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应该由他们之间按照当初的约定来进行分配或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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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重庆天天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