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俩室一厅云南厨房万象城店”逃单案的处理并不可取,后患无穷。 事情经过: 12月4日,重庆本地的滴滴司机张某银呼朋唤友组织10人到当地一家名叫“俩室一厅云南厨房万象城店”的餐馆聚餐,共消费1262元。用餐快结束时,组局者张某银边接电话边逃离餐馆,其他8人见势不妙,也分别借接电话、挪车等理由离开现场,只剩下老实的张先生一个人留在餐馆。于是服务员便找张先生买单,张先生因不是组局者,不想当冤大头,再加上身上也没有那么多钱,便不肯结账,但提供了组局者张某银的联系方式,然后张某银却以无钱为由不肯前来。无奈,餐馆只得报警,经民警协调,唯一留在现场的张先生只得写下承诺书,约定12月5日下午6点前结清费用并押下了身份证。可到期后,张先生越想越气,拒绝履行承诺。12月11日,餐馆起诉张先生。 处理结果: 迫于舆论压力和法律威慑下,经过民警第二次调解,张先生于12月13日晚将全部餐费付清。 评论: 这件事这样处理,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仔细想想,后患无穷,影响很坏。 首先,它让“坏人”逃脱了应付的责任,没有受到处罚。张某银是组局者,是请客的人,这个单理应由他来买,既然报了警,为什么警方不让张某银来买单,而让最后留下来的客人张某买单?冤有头债有主,这不是找错对象了吗?这不是助长“坏人”逃单吗? 其次,让留在现场的客人张某买单于情于理都不合适。于情,他是被请之人,天下哪有让客人买单的道理?于理,他是诚实之人,在别人都逃跑的情况下他选择留下,是个忠厚之人,他配合店家警方联系组局者,是个讲规矩之人,为协调好此事他写下承诺书并押上身份证,是个有担当之人,最后由他来买单,岂不是寒了好人心,教唆好人变坏吗? 第三,这样处理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它会让朋友之间失去信任,它会让人变得狡猾,它会让人学会逃脱责任。 总之,这件事的处理有百害而无一利。 10人聚餐9人开溜 留下男子已付餐费



用户10xxx75
直接把其他就餐人信息爆个干干净净就能解决了
逆水的鱼
大家一起吃的,既然都闹上公堂了,不应该是所有人分摊吗?
用户18xxx69
请他一个人吃饭,他叫来七个,不他买单谁买单
青菜
这个张先生是老实人,1,他可以要求店家,把张某列为共同被告,2,他也可以另外起诉张某。
没空看
现在好多餐馆饭店都是先付款后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