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的就是,一群天天把“跟国际接轨”挂在嘴边的人,突然就急了!   要说最近

顾议史实 2025-12-18 10:19:07

搞笑的就是,一群天天把“跟国际接轨”挂在嘴边的人,突然就急了!   要说最近国内法学圈哪件事最能让人“破防”,那非《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莫属。   平常那些高喊“国际法治范本”“先进制度要学”的专家学者,这回突然集体哑火,甚至有人急得跳出来反对,嘴上说的是“学术自由”,背地里怕的却是“自家账本被晒出来”。   真要说接轨,这些人倒是活成了“选择性接轨”的教科书。   其实,美国早在1938年就玩得明明白白,那时候,《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一出台,要求所有接受外国资金、代表外国利益在美国活动的人,统统得登记、申报、公开身份。   这套制度说白了就是:你要吃外国饭,就别装自己是“中立人士”,就连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都有类似法律。   尤其是俄罗斯,不但登记,还要在所有传播内容上标明:“这是外国代理人发布的内容”,生怕公众看不懂那张“马甲”。   澳大利亚的版本更细致,不光看你拿了谁的钱,还得交待你替谁说话,干了些什么事,透明到一针见血,可轮到中国一借鉴,画风就变了。   你以为大家会拍手叫好?不,反对声此起彼伏,有人说这是“限制学术自由”,有人喊“阻断国际交流”,听上去像是为中国学术发展操碎了心。   但稍微动动脑子,你就会发现,这些声音往往来自某些和境外基金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机构和个人。   一旦这法真落地,不少人面临的就不只是“填个表”这么简单了,而是要彻底交代清楚:你这几年到底替谁说话、拿了谁的钱、帮谁发声。   说白了,这些人最怕的不是法律,而是“曝光”。   其实,这种登记制度的核心,不是封锁,而是透明,它不管你跟谁合作,也不限制你说什么。你只要公开说清楚:我是谁、我代表谁、我拿了谁的钱。   说到底,这不是“扣帽子”,而是让公众有知情权,你可以继续发声,但观众也有权知道你背后是谁在推你一把。   真正的国际通行规则,不是你想用的时候就引用,碰到自己不方便就扔一边,美国搞得风风火火的时候,你说它“成熟法治”;中国一提出类似制度,你就说是“打压自由”?这逻辑,搁谁都觉得别扭。   更有意思的是,那些反对者总爱打着“开放”的旗号,说什么“不能关起门来搞研究”“要拥抱全球化”,听得人热血沸腾。但问题是,全球化不等于无监管。   就像机场安检,你不能因为自己常飞国外,就要求别人放你随便走,哪怕你是真的学者,也得守规则,否则谁来分辨你到底是“做学术”还是“做代言”?   再说了,有这法律之后,真心搞研究、搞交流的人,照样能继续干,怕的是那些原本靠“身份模糊地带”吃饭的人。   以前一个“独立学者”头衔就能四处发言、引导舆论;一旦身份要透明了,那些“夹带私货”的声音可就站不住脚了,这才是他们真正焦虑的点。   而从制度建设角度看,这种法律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对外部影响力的一种正常管理,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舆论战、认知战早已不是科幻小说。   你不主动甄别、标记、披露,公众就会在真假难辨中被牵着鼻子走,一个国家对这种影响力毫无防备,那才是真正的“不开放”,因为你把公共舆论空间让给了别人。   所以,《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不是关门,而是把门装上了“门铃”和“猫眼”。   说到底,搞笑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这些年一边高唱“国际接轨”,一边对真正国际通行做法避之不及的人。   他们不是不知道这套制度在国外怎么玩的,他们只是知道,一旦照搬回来,自己就玩不下去了,于是,转身就成了反对派,还打着“自由”的旗号,试图把问题导向“意识形态斗争”。   但时代变了,中国也不是几十年前那个“什么都不说”的国家,你可以批评制度,也可以提出建议,但你得先搞清楚一个基本逻辑:接轨不是挑着接,规则也不是只适用于别人。   一个国家要走出去,也得先把家门口的规则立住,登记制度不该是“敏感词”,而应该成为常识。   你要真是“为学术发声”,那就光明正大地说;但要是“披着学术外衣干别的事”,那就别怪制度来敲门。   毕竟,真正的法治社会,从来不是靠“自我感动”建立起来的,而是靠规则把每个人都摆上台面。   嘴上天天喊“国际接轨”,真要接轨的时候又嫌太真,这年头,最怕的不是规则严,而是只想别人守规矩,自己却想躲在暗处。   愿意接轨的,就别挑三拣四;不愿透明的,就别再拿“自由”当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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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故乡的石板路

故乡的石板路

1
2025-12-18 15:25

外国代理人法,竟然那些“爱国人士”,包括鹅粉们,都纷纷以沉默对抗,甚至公然反对!

顾议史实

顾议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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