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法院门口那一幕, 我是真没忍住想笑。 十几个狗主人抱团痛哭, 眼珠子都哭红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出了什么惊天冤案,或者是谁家顶梁柱倒了。 可谁知道,他们哭的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法院判了他们的狗“限期整改”——要么办齐养犬证、接种疫苗,要么把大型烈性犬送走,不准再在居民区放养。 这哪儿是“冤案”,分明是规则终于硬气了一次!前阵子小区里的王大爷,晨练时被没牵绳的藏獒追着咬,腿上缝了八针,狗主人还理直气壮:“我家狗不咬人,是你自己吓着它了。” 这些狗主人嘴里喊着“狗狗是家人”,却把“家人”的特权用到了极致。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半夜狗叫吵得邻居睡不着,小孩上学要绕着狗群走,这些麻烦他们全当看不见。 上周去朋友家做客,电梯里突然冲进来一只大金毛,爪子直接搭在我新买的裙子上,狗主人就站在旁边笑:“它就是太热情了,不咬人。” 我想躲都没地方躲,只能硬着头皮忍到楼下,裙子上的狗爪印洗了三次都没洗掉。 他们总觉得自己爱狗就是有爱心,却忘了爱心的前提是不伤害别人的权益。养犬自由从来不是无底线的,办证件、牵狗绳、清粪便,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义务,可有些狗主人偏要当“巨婴”,把规则当耳旁风。 更气人的是,有些狗主人还抱团对抗物业和邻居。上次小区物业上门劝导牵绳,他们直接堵在物业办公室门口,说“你们歧视养狗人”,甚至威胁要曝光物业“虐待动物”,把无赖耍得明明白白。 法院的判决其实已经很人性化了,没有直接没收狗狗,只是要求遵守规定,可他们还是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哭天抢地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法院要把他们的狗怎么样了,实则是他们早就习惯了凌驾于规则之上,一旦被约束就受不了。 我认识一位宝妈,她的孩子去年被小区里的流浪狗咬伤,打疫苗花了几千块,找到狗主人时,对方却说“狗不是我家的,只是我偶尔喂喂”,拒不负责。最后还是通过法院调解,才拿到了赔偿。 这些案例早就说明,养犬乱象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安全和生活质量。可有些狗主人就是拎不清,把个人爱好当成了侵犯他人权益的借口,把公共空间当成了自家狗的“游乐场”。 他们哭的时候,怎么不想想那些被狗咬伤的人?怎么不想想那些因为狗叫失眠的老人?怎么不想想那些怕狗的孩子?只想着自己的“宝贝”不能受委屈,却把别人的安危抛到九霄云外,这种自私的“爱心”,谁能接受? 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可执行起来总是遇到阻力,就是因为这些“抱团维权”的狗主人。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无视规则,甚至暴力抗法,让条例变成了一纸空文。 法院这次的判决,其实是给所有养狗人敲响了警钟:爱狗没有错,但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多爱自己的狗,都得遵守公共秩序,这是底线,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那些哭红了眼的狗主人,与其在这里抱团卖惨,不如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办个养犬证、出门牵个绳,真的有那么难吗?尊重别人,才能被别人尊重,这个道理难道还要法院来教? 养犬自由和公共安全从来不是对立的,只要每个养狗人都能尽到自己的责任,遵守规则,就能实现双赢。可如果继续我行我素,无视他人的感受和安全,迟早会被社会所不容。 希望这次的判决能让更多养狗人醒悟,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执法力度,让养犬管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还大家一个安全、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用户15xxx83
爱你的儿子,也要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