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夫妻为了出门打工,把15岁的女儿交给父母照顾。老两口把孙女照顾到20岁后,

胡究法 2025-12-19 20:50:03

重庆,夫妻为了出门打工,把15岁的女儿交给父母照顾。老两口把孙女照顾到20岁后,孙女终于能独立生活了,可老两口却花光了半辈子的积蓄。为了生活下去,年迈的父母向儿子儿子索要这5年来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谁知儿子儿媳竟然直接翻脸!老两口感到心寒不已,一气之下把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各项支出19000元,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光明网) 事情的大事是这样的,男子董某老伴辛苦操持了一辈子,终于帮儿子成了家。虽然以他们的能力并没有给儿子太大的帮助,不过这辈子也算是问心无愧了。 他们老两口手里头还有一点积蓄,再加上老两口基本上没有太大的花销,也从来不会伸手向儿子要钱。 董某老两口过得悠然自得,可他们的儿子生活压力却越来越大。 这种情况董某自然心里非常清楚,奈何自己能力十分有限,心里着急却没有任何办法。 直到孙女15岁那年,董某的儿子和儿媳实在忍受不了生活上的压力,决定出门打工。 可是带着孩子一起出去,虽然能够方便照顾孩子,不过生活起来却并不方便,小两口一商量,便把女儿交到了董某的手里。 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董某自然尽心尽力的照顾。 在儿子儿媳不在家的那段时间里,无论是生活费还是学费,哪怕是生病住院的医疗费,都是董某老两口出钱。 时间一晃便过去了5年,曾经那个啥也不懂的小丫头,已经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可董某却蓦然发现,由于这5年他花的都是自己的老本,现在手头上竟然没多少积蓄了。 刚开始的时候,董某也不好意思说,可儿子儿媳却心安理得的就像什么事情没发生一样,有的时候甚至还埋怨董某老两口没给他们帮多大的忙,这才让他们过得如此辛苦。 儿子儿媳的话深深的伤害了董某老两口的内心,自己就算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他们还把孙女抚养成人。 气愤不已的董某要求儿子儿媳给他们这5年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没想到儿子儿媳竟然直接翻了脸。 被逼无奈的董某,一气之下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这5年的各项费用共计19000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仅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知,祖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的情形只有父母死亡。而本案当中,董某的儿子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却没有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反而全部依靠没有收入来源的父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来讲,如果双方并没有就抚养费学费等问题达成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谊行为。 法院考虑到董某老两口为了照顾孙女,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晚年生活难以维持,故判决由董某的儿子儿媳支付给董某37200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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