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给父母买了一套6楼的房子,想用电梯时却遭到了全体邻居的拒绝,邻居告诉他

闻书识鸟 2025-12-20 09:39:27

上海,女子给父母买了一套6楼的房子,想用电梯时却遭到了全体邻居的拒绝,邻居告诉他们当初加装电梯时,原房东反对加装,也没有分摊费用。女子称愿意补交97000元费用,能让父母乘坐电梯就行,可其他邻居还是不同意:因原业主反对,加装工程延误,大家还垫付了其他损失,现在新业主想补点钱就用,哪有这样的好事。女子将邻居告上法庭,一审败诉,二审有了不同结果。 高女士今年四十出头,工作稳定,父母年事已高,尤其母亲腿脚不好。为了方便父母生活,她咬牙掏空积蓄,在市区买下了一套位于6楼的二手房。 房子虽然楼层高,但中介反复强调,小区已经加装了电梯,出行并不成问题。高女士看过现场,电梯确实装在楼外,刷卡即可使用,便放下心来。 然而,真正搬家那天,问题出现了。父母提着行李准备乘坐电梯时,却被几位邻居拦住,明确表示:“这家不能用电梯。”高女士一头雾水,询问原因,邻居们的情绪却明显激动起来。 原来,这部电梯并非政府统一安装,而是小区居民自筹资金加装。 几年前,小区里不少老人上下楼困难,低层到高层的多户居民达成一致,同意加装电梯。当时按照楼层高低分摊费用,一至二楼少交,三至五楼多交,六楼出钱最多。 唯独高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子的原房东,坚决反对。 邻居们回忆,当初为了装电梯,大家开了不下十次协调会。有人上门劝说,有人提出可以帮原房东垫付一部分费用,甚至有人建议等房子出售后再结算。 但原房东态度始终强硬,一口咬定“没钱”“不需要”“不同意破坏房屋结构”,在协议上拒绝签字,也不肯出一分钱。 由于缺少6楼一户的同意和分摊款项,电梯加装工程一度被迫延期。施工方几次进场又撤离,产生了额外的设计费、人工费和违约损失。 为了不让工程彻底流产,其他邻居只能临时再次凑钱,先行垫付了原本应由6楼承担的费用,电梯才最终得以安装完成。 “我们不是不讲理。”一位5楼的住户对高女士说,“当初她不出钱、不签字,拖了大家一年多。现在房子一卖,换了新业主,补点钱就想享受成果,这让我们怎么接受?” 听完这些,高女士心里也很委屈。她表示,自己买房时并不知道这些历史纠纷,中介也未如实告知。 事情发生后,她多次主动沟通,明确表示愿意补交当年6楼应分摊的全部费用,共计9.7万元,只希望父母能正常使用电梯。 但邻居们态度坚决,认为仅补交本金远远不够,拒绝为其开通电梯使用权限。 协商无果后,高女士将几位主要反对的邻居诉至法院,认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自己作为业主依法享有使用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电梯系部分业主自筹自建,使用权与出资、协商结果密切相关,高女士虽为新业主,但需承继原房东的相关权利义务。一审判决驳回了高女士的诉讼请求。 高女士不服,上诉至二审。二审法院在详细调查后,既肯定了其他邻居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实际付出和损失,也考虑到高女士父母的现实困难。 法院认为,简单地“用或不用”都不利于化解矛盾,应当在公平原则下寻找折中方案。 最终,二审法院提出调解思路:高女士除了补交原本应由6楼承担的9.7万元加装费用外,还需就当年因原房东反对、导致工程延期而给其他邻居造成的额外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补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或在评估后确定。在履行上述义务后,其他邻居应当同意其父母正常使用电梯。 这一方案虽然让高女士承担了更高的经济压力,但也为僵持多年的纠纷打开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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