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该给“任性养犬”上紧箍咒了!张某华投毒(虽未伤人)被判4年,可有些狗主人放任犬只咬伤他人致残疾,却只赔钱免刑责,这对比实在让人费解。 2026年1月1日起,不栓绳、不带嘴笼遛狗要被罚,但千八百罚款、几天拘留,对不少人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养犬从不是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责任,可低违法成本让很多人无视规则,任由狗狗在小区里“自由奔跑”。 其实网友建议“狗咬人狗主人至少判一年”,核心是想让责任和代价对等。 就像人大代表提议的,该明确养犬伤人的刑责,只有让漠视规则的人付出沉重代价,才会真正重视管理义务。 法律该守护的是公众安全,而不是养犬人的任性。你觉得该怎么处罚,才能让狗主人真正绷紧“安全弦”?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