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的妻子怀了第3胎,他一算日子不对,怀疑不是自己的,两人因此离了婚,离婚

高干评世界 2026-01-04 12:44:27

云南,男子的妻子怀了第3胎,他一算日子不对,怀疑不是自己的,两人因此离了婚,离婚3年后,男子为了解开心结,带着大儿子、二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却发现3个孩子有2个不是亲生,只有婚前生的大儿子是他亲生骨肉,男子非常气愤,前妻在离婚时故意瞒着二儿子不是亲生,让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了财产和子女抚养分割条件,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令人感叹! 这名男子姓赵,今年38岁,是云南当地一家建材店的老板,性格憨厚老实,和前妻李某结婚多年,感情一直还算平稳。   两人认识时,赵某就知道李某怀着身孕,他不介意对方的过往,爽快地答应和李某结婚,婚后没多久,大儿子就出生了,赵某一直视如己出,悉心照料。   婚后第三年,李某又生下了二儿子,赵某满心欢喜,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生意上,想给家人更好的生活,家里的大小事也大多顺着李某的心意。   去年年初,李某告知赵某自己怀了三胎,赵某起初很开心,可静下心来一算受孕时间,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那段时间他因生意周转,一直在外地出差,前后将近一个月,根本没有和李某同房,受孕时间完全对不上。   赵某压着心里的疑虑,旁敲侧击地问李某,可李某要么含糊其辞,要么指责赵某不信任自己,两人为此爆发了多次争吵。   争吵中,李某始终不肯正面回应受孕时间的问题,这让赵某的怀疑越来越深,觉得这个孩子大概率不是自己的。   看着李某态度坚决,又不肯给出合理解释,赵某心灰意冷,最终提出了离婚。   李某没有过多挽留,很快就同意了离婚,两人协商分割财产时,李某以抚养三个孩子为由,要求多分房产和存款,还让赵某承担二儿子和未出生三胎的抚养费。   赵某虽有疑虑,但想着夫妻一场,又心疼孩子,加上当时没有实质证据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便心软答应了所有条件,签下了离婚协议。   离婚后,李某没多久就生下了三胎,赵某偶尔会去看望大儿子和二儿子,给孩子们买些衣物和零食,心里却始终憋着个疙瘩,对三胎的身世和二儿子的身份也渐渐产生了怀疑。   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个心结始终困扰着赵某,让他寝食难安。   离婚满三年时,赵某实在忍不住,决定彻底解开这个心结,他找到李某,提出要带大儿子和二儿子去做亲子鉴定,李某起初坚决反对,争执许久后,最终还是松了口,却刻意回避提及三胎。   赵某带着两个儿子去了正规的鉴定机构,采集了样本,忐忑地等待鉴定结果,心里既期待又害怕。   一周后,鉴定报告出来了,结果让赵某如遭雷击:只有婚前出生的大儿子是他的亲生骨肉,二儿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结合之前三胎受孕时间的疑点,赵某断定三胎也不是自己的,也就是说,三个孩子里,只有一个是亲生的。   巨大的愤怒和屈辱涌上心头,赵某想起离婚时,李某故意隐瞒二儿子不是亲生的事实,骗他承担抚养费,还多分了财产,越想越觉得无法接受。   他当即联系李某,质问事情的真相,李某在证据面前无法抵赖,承认了二儿子和三胎都不是赵某亲生的,却辩称自己也是无奈之举,不愿退还多分的财产和抚养费。   协商无果后,赵某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了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二儿子抚养费的条款,要求李某退还多分的财产,返还三年来支付的二儿子抚养费,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庭审理,结合亲子鉴定报告、离婚协议、赵某支付抚养费的凭证等证据,进行了细致核查。   庭审中,李某承认自己在离婚时故意隐瞒了二儿子非赵某亲生的事实,辩称当时是为了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法院认为,李某在离婚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赵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作出了不利于自己的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约定,该协议相关条款属于可撤销情形。   赵某对二儿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李某应当返还赵某已支付的抚养费,同时退还基于二儿子抚养权多分的财产。   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二儿子抚养费及对应财产分割的条款;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赵某多分的财产共计18万元,退还三年来支付的二儿子抚养费6万余元;驳回赵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判决下达后,李某没有提起上诉,如期履行了判决义务,将款项返还给了赵某。   拿到款项的赵某,心里的怒气渐渐消散,却也只剩满心的唏嘘,一场婚姻最终落得这般结局,还牵扯出孩子身世的闹剧,让他对感情彻底失去了信心。   如今,赵某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生意和大儿子身上,尽量弥补孩子缺失的母爱,陪着孩子健康长大。 信源:云南男子离婚多年后发现两子非亲生获赔4.05万元引热议-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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