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个县长回自己老家看望父母,在村里,他瞧见一位风韵犹存的妇女,就向旁人打听这妇女的情况,这时,蹲在墙根抽烟的二大爷吐出个烟圈,慢悠悠地说道:“你说的是老李家那闺女吧? 叫秀兰,都二十五岁了,还没嫁人呢,不是没人给她介绍对象,是她自己太挑啦。” 县长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十年前离开村子时,秀兰还是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每天挎着篮子在河边洗衣服。 他没想到,再见面时,当年的小姑娘已经长成了眉眼清秀的大姑娘,只是眉宇间藏着一股说不出的倔强。他没再多问,跟着父母回了家,心里却记下了这个名字。 晚饭时,他从母亲嘴里听到了秀兰的事。秀兰不是挑,是有自己的主意。她读过几年私塾,认得字,也懂些道理。媒人给她介绍的不是家里有十几亩地的地主儿子,就是在县里当小吏的读书人。 她却都没答应,说那些人要么眼里只有钱,要么满嘴的“三从四德”,她不想嫁过去受委屈。她爹为此跟她吵过好几回,说她不知好歹,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在村里当老姑娘。她只是闷头干活,一句话也不说,第二天照样扛着锄头下地。 县长回县城后,心里一直惦记着秀兰。他托人去李家说媒,说自己想娶秀兰当续弦。他的原配妻子前年生病去世了,留下一个五岁的儿子。 李家的人听到消息时,都以为自己听错了。一个堂堂的县长,要娶村里的老姑娘,这简直是天大的喜事。秀兰的爹当场就拍板答应了,生怕县长反悔。只有秀兰自己,坐在门槛上,手里搓着衣角,半天没说话。 过了三天,秀兰托人给县长带了句话,说要见他一面。两人在村头的老槐树下见了面。秀兰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她看着县长的眼睛,问他,是不是因为她读过书,认得字,才想娶她。县长说不是,是因为他觉得她是个有主意的人,不像别的女人,只知道听男人的话。 秀兰又问他,嫁过去后,是不是还要遵守“三从四德”,是不是还要伺候公婆,是不是还要对他言听计从。县长沉默了一会儿,说他知道她的脾气,也尊重她的想法,嫁过去后,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不违背良心,他都支持。 秀兰答应了这门亲事。结婚那天,没有大摆宴席,只有县长的几个同事和李家的亲戚。秀兰穿着一身红布旗袍,没有盖红盖头,大大方方地给宾客敬酒。 婚后,她没有像别的官太太那样,每天待在家里打牌、串门。她在县城的小学里找了份教书的工作,教孩子们认字、读书。她还在家里办了个识字班,专门教那些不识字的妇女认字。县长下班回家,看到院子里坐满了人,秀兰站在中间,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字,脸上带着笑容。他没有生气,反而搬了个小板凳,坐在旁边听。 有人背后议论秀兰,说她不守妇道,一个县长夫人,不在家好好待着,非要抛头露面。县长听到了,只是淡淡一笑,说秀兰做的是好事,是在帮那些妇女长见识。秀兰听到了,也只是笑笑,第二天照样去教书、办识字班。她知道,自己做的事是对的,别人怎么说,她不在乎。 秀兰的故事,在那个年代显得格外不同。她没有因为自己是女人,就放弃自己的想法和追求。她用自己的方式,活出了自己的样子。她的选择,或许在当时的人看来是离经叛道,却在无形中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 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秀兰用自己的坚持,证明了女性也可以有自己的选择和尊严。她的故事,是那个时代的一抹亮色,提醒着所有人,无论何时,都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尤其是女性的选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