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山东济宁,一男子在银行工作,一次假期中他起了色心去嫖娼,结果被抓到拘留了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06 15:11:08

冤不冤?山东济宁,一男子在银行工作,一次假期中他起了色心去嫖娼,结果被抓到拘留了10天,但他却一直瞒着单位好像无事发生,可几年后事情还是被曝光,男子因此被辞退,但男子却不服,他认为这是工作之外时间发生的,所以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 以为是多年前的一笔“陈年旧账”,早就翻篇了,结果却变成了一颗潜伏在职业生涯里的不定时炸弹,把饭碗炸得粉碎。 这就发生在山东济宁,一位在银行端了多年“铁饭碗”的老职工周某身上。时光回溯至2005年,彼时他与银行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 从种种迹象来看,他俨然一副要在单位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直至退休的姿态。谁能想到,让他栽跟头的,不是业务出错,也不是得罪领导,而是2011年9月的一次放纵。那个假期,他也没干别的,就是因为嫖娼被警察抓了个正着,后果挺具体:行政拘留十天,还得掏五千块罚款。 按理说,这是公权力的处罚,吃过苦头也就完了。周某当时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很精:反正是在休假,跟工作也没关系,我不说,单位也就不知道。于是,他若无其事地回去上班,这事儿被他捂得严严实实,整整六年,风平浪静。他一度确信,这页早就揭过去了。 这种侥幸心理在2017年彻底破灭。那时候银行正在搞一个员工涉赌的专项整治,虽然是查赌博,但排查范围一拉大,就把周某当年的行政处罚记录给“带”了出来。这下尴尬了,银行一翻旧账,发现这事儿虽然过了六年,但性质没变。 取出2014年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其中针对此类严重悖逆社会公德的违法行径,惩处红线清晰明了予以开除。而且人家规章里专门留了扣子对于历史遗留没处理的违规,只要查出来,一样按新规矩办。 银行这边动作很利索,走完工会程序,直接给周某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周某这下不干了。他的理由听着挺像那么回事:第一,这是六七年前的旧事了,是不是过了那个追究的时效?第二,那是我的假期,我在私人时间干的事,虽然违法但没影响工作,单位管得是不是太宽了? 这就引出了一场颇为曲折的法律博弈。2018年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委确实站在了周某这一边,觉得事情过去太久,这时候拿出来炒鱿鱼,缺乏合理性,裁决让他回去上班。但银行态度强硬,坚决不服,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不管是初审还是二审,法院的风向完全变了。法官们的逻辑很现实:作为金融机构,银行卖的就是“信用”。虽然事情发生在下班后,但违法行为一旦触碰公序良俗的底线,你的职业身份就跟着脏了。更关键的是,周某当年选择了隐瞒,这种不诚实本身就打破了雇佣关系里最核心的信任。 那个被周某质疑的规章制度,经过了公开培训,他自己也是签了字的,既然当时没异议,现在也不能拿“不知情”来挡箭。 到了2019年,这案子一路捅到山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周某还死咬着“追诉时效”不放,试图用行政处罚的时间限制来套用劳动关系。但高院的判决可以说是给他上了最后一课:劳动法里可没规定这种涉及品行的严重违纪有“过期不候”的说法。单位发现之后立刻处理,程序上没毛病。私生活并不是绝对的法外之地,尤其是你身处一个对道德门槛要求极高的行业。 这个案子直到2026年初还在被人翻出来讨论,因为它触碰了很多职场人的认知盲区。你看2023年有的高校老师因为校外涉毒丢了教职,2024年有公务员因为醉驾被辞退,背后的道理其实是通的。 很多银行甚至更新了更严的行为守则,把“终身追溯”写了进去。这就意味着,哪怕你离职十年,只要当年在职期间有这种严重的“烂账”,照样能回头追责。 这不仅是单位规矩严不严的问题,而是当你选择了某些特定职业,不管是握着教鞭、戴着国徽,还是管着钱袋子,社会对你的期待值本来就高出一大截。那种“下班了单位就管不着我”的想法,在法律红线面前其实很脆弱。特别是像周某这样,错上加错的是隐瞒。 如果当年事发时主动坦白,说不定还有回旋余地,但处心积虑藏了六年,等于把“不诚信”这三个字刻在了脑门上,这就不仅仅是一个治安处罚的问题了,而是职业操守的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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