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终身追责的说法,有点意思了。以前总觉得“法不溯及既往”“退休就平安着陆”是常态,没想到针对“台独”分裂行径,咱们直接把“追责期限”拉满,这力度真是说到做到,看着太解气了! 我一开始还琢磨,这“终身”俩字会不会是口头警告?直到看到1月7日国台办官宣,把陈舒怡这类“台独”打手帮凶列入清单,明确终身追责,还公布了实打实的惩戒措施——禁止入境大陆及港澳、冻结关联资产、切断商业合作,甚至能缺席审判、通过国际司法合作追捕,才明白这可不是空话。要知道,这种终身追责早有明确法律依据,不管是司法错案还是生态损害,只要性质恶劣,哪怕责任人调岗、退休都照样追责,现在用到“台独”分子身上,就是精准亮剑 。 这些“台独”分子以前多嚣张啊,陈舒怡披着检察官的外衣,拿着司法当工具,罗织罪名迫害支持两岸交流的人,制造“绿色恐怖”;还有人篡改教材、撕裂两岸亲情,干着分裂国家的勾当,以为躲在岛内就能高枕无忧。现在好了,终身追责就像给他们量身定做的“紧箍咒”,不管过十年二十年,不管跑到天涯海角,只要碰了分裂国家的红线,就迟早要被清算,连退休都换不来“免责金牌”。 这事儿最戳我的是,它不仅是惩戒个体,更是划下清晰红线:分裂国家没有“过期作废”,任何背叛民族利益的行为,都要被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网友说得好:“对付‘台独’,就得用这种‘打到底’的狠劲!” 这种不留余地的追责,才是对两岸同胞根本利益的守护,也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分裂分子,彻底断了侥幸心理。 【非新闻报道,基于国台办公开通报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不代表新闻事实】
被列“台独”顽固分子的刘世芳、陈舒怡做出回应:1月7日,据《自由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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