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80后女子发现原本放在车位上的一个纸箱不见了,由于纸箱里还有她的一双鞋

胡究法 2026-01-10 21:52:41

重庆江北,80后女子发现原本放在车位上的一个纸箱不见了,由于纸箱里还有她的一双鞋子,于是通过小区监控进行查找,发现是老两口给拿走了。女子多次找到老人索要均遭到拒绝,女子无奈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返还纸箱一个,如果纸箱损坏,需赔偿0.2元,并承担20元的诉讼费用,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重庆江北区法院)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杜某是一名80后,有了自己的事业,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可正如绝大多数人一样,忙碌的工作让他的生活变得一地鸡毛,根本就没有时间收拾家里的杂物。 储藏间早已堆满,实在没有办法了,东宝便在自家的车位放置了一个储藏箱,专门存放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储藏箱上面偶尔还会放置一些临时使用的物品。在2025年9月24日这天,杜某因为着急出去办事,随手就把一个纸箱放在了储藏箱上面。 可是等他办完事回来后,竟然发现纸箱没了。 纸箱里只有一双鞋,并不算是什么贵重物品,东西虽然小,却让杜某心里懊恼不已。 杜某随即联系小区物业,要求查看监控,小区物业在得知杜某仅丢失一个纸箱之后,刚开始还劝说东宝,没必要小题大做,不过见杜某态度坚决,还是予以配合。 监控画面显示,在杜某离开后不久,一对老年夫妻经过杜某的私人车位,发现了放在储藏箱上的废旧纸箱。 两位老人左右观察无人后便走上前去,把纸箱给拿走了。 经过一番查找,杜某找到这两位老人,要求归还他的纸箱。 结果这两位老人始终不肯归还,为了给这两位老人一个教训,同时也为了给自己出一口气,杜某把这两位老人告上了法庭。 而他的诉求也非常的简单,就是要求这两位老人归还他的纸箱,如果纸箱出现损坏之后,那就赔偿0.2元,另外诉讼费用由两位老人承担。 在庭审时,两位老人承认纸箱是他们拿走的,由于纸箱已经损坏,他们也愿意赔偿给杜某0.2元的损失,另外20元的诉讼费用他们也愿意承担。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法院认为,一个纸箱的价值虽然很小,不过依旧属于杜某的个人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而老两口将东毛纸箱拿走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杜某的合法权益。 杜某有权利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给杜某0.2元的损失,并承担20元的诉讼费用。 此次曝光之后,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相当一部分网友认为此案虽然很小,不过意义却非常的重大。 在小区里居住的老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经常会随意拿走他人的物品,而且跟他们沟通也没有效果,最后只能自己吃个哑巴亏。 而杜某,干了一件自己一直不敢干的事情。 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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