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了! 中央美院方立均故意丑化袁老先生?秃顶加小辫子,这不是恶心人吗 看到方

雁风娜娜 2026-01-12 17:38:22

忍不了! 中央美院方立均故意丑化袁老先生?秃顶加小辫子,这不是恶心人吗 看到方立均画的袁隆平老先生,我胸口直堵得慌。这位让咱们中国人饭碗端得稳稳的 “当代神农”,那位一辈子蹲在田埂上跟稻穗说话的慈祥老人,竟被画成了秃顶带小辫子的模样。 那尖嘴猴腮的长相,那说不出的猥琐神态,哪儿有半分袁老的影子?这根本不是艺术创作,就是赤裸裸的丑化,是打心底里对老一辈科学家的不尊重。 方立均可不是什么无名小卒。他顶着中央美院毕业的光环,是 23 所艺术院校的客座教授,还曾被联合国聘为 “和平大使”。 2022 年西安美术馆那场 “人间仙境” 画展上,他一口气展出了三幅涉及袁老的画作。每一幅都刻意放大了扭曲的五官,那所谓的 “小辫子” 更是大有来头,分明是历史上清军羞辱汉人的 “金钱鼠尾” 样式。 他身为知名画家,不可能不懂这段屈辱历史,却偏要把这种带有羞辱意味的元素安在袁老身上,其用心之险恶,让人不寒而栗。 有人替他辩解这是 “艺术风格”,可艺术创作总得有底线。方立均画自己家人时,笔下人物个个形象正常,眉眼间满是温情。 到了袁老这里,就变成了刻意的丑化和歪曲,这哪里是风格问题?分明是双重标准,是对袁老的针对性冒犯。 他的画作在国外屡屡被炒作,单幅作品曾拍出 6300 万元的天价,他跑到日本、德国等国办展,却很少在国内露面。说白了,他就是靠着这种博眼球的丑化创作,迎合某些西方势力的猎奇心理,为自己谋取名利。 法律早就给艺术创作划清了红线。《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死者的肖像权同样受法律保护。之前就有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袁老的姓名和肖像卖大米,被隆平高科告上法庭,最终湖南高院判决其赔偿 10 万元并停止侵权。 还有人恶搞鲁迅,把这位文豪做成臭豆腐形状、染金发挂金项链,法律同样认定这种行为构成侵权。袁老的肖像权估值高达 5151 万元,这背后是全国人民对他的爱戴和认可,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践踏的。 袁老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杂交水稻事业。他目睹过三年自然灾害时的饥馑景象,立志要用农业科学战胜饥饿。数十年里,他顶着烈日在田间劳作,用一粒种子改变了中国,让亿万人民不再挨饿。这样一位为国为民的功臣,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崇。 最高人民法院 2023 年公布的十大案件中,就有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那些歪曲丑化袁老的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方立均的行为,和这些违法者没有本质区别。 艺术从来不是丑化他人的遮羞布。当年贾玲在小品中恶搞花木兰,被木兰文化研究中心要求公开道歉;“杜甫很忙” 的恶搞热潮中,也有专家明确指出恶搞要有度,不能超越底线。 袁老不是普通的公众人物,他是民族的脊梁,是亿万人民心中的精神偶像。对他的任何创作,都必须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方立均拿着国家给予的荣誉,享受着社会提供的资源,却用画笔亵渎民族英雄,这种行为既违背了道德良知,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咱们中老年人都经历过粮食短缺的日子,更明白袁老的贡献有多珍贵。他的形象刻在每个人的心里,是慈祥、是坚毅、是朴素。方立均的丑化画作,不仅伤害了全国人民的感情,更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艺术可以创新,可以突破,但绝对不能以牺牲尊重为代价,不能以丑化英雄为噱头。希望相关部门能严肃处理这种行为,也希望所有创作者都能明白,真正的艺术应该传递美好、弘扬正气,而不是制造对立、亵渎崇高。袁老的功绩不容抹杀,他的形象更不容玷污,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坚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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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大中消息

大中消息

15
2026-01-12 21:55

丧尽天良,居心不仁不义!

星瑞

星瑞

3
2026-01-13 11:43

国家应设立对这类汉奸的识别和惩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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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6-01-13 13:27

丑化袁老必遭天谴

肥猫上校

肥猫上校

2
2026-01-13 18:26

美院以后叫丑院吧!

吃美了

吃美了

2
2026-01-13 17:01

太离谱啦![敲打][敲打][敲打][敲打][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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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风娜娜

雁风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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