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父再混账、再野蛮、再肆无忌惮、再不通人性,我都能忍受。因为,这个社会出现他这样

江上清风山涧月 2026-01-13 13:53:37

廖父再混账、再野蛮、再肆无忌惮、再不通人性,我都能忍受。因为,这个社会出现他这样仗着手里有钱从而道德沦丧、良知抛掷的人物,不足为奇。 但是,我决不能接受景德镇法院对廖家公子闹市飙车,将无辜的一家三口残忍灭门罪恶的死缓判决。在我看来,这就是对作恶者纵容。 我发现我不孤立,全网绝大多数网友都和我一样,对这个死缓判决不能认同。 之所以不认同,不是不懂法,而是大家都不能认同法官将其轻判的理由。 首先,罪犯的犯罪动机,不应该认定为间接故意。故意就是故意,没有什么间接不间接。罪犯明知超速行驶会撞死人,还偏偏就要疯狂加速到三倍以上,就是冲着撞死人来的。他的作案对象是明确的,就是这个时候在路上行走的善良百姓。尽管他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姓,但他的侵害对象非常具体。怎么能说是间接故意? 法官还说他在即将撞到人的时候,踩刹车,打方向,是为了避免撞人,以此用来证明他没有撞死人的故意。这话为罪犯辩护也太明显了。在车上不是没人提醒,没人阻止他疯狂加速飙车,他听了吗?如果不是想故意撞死人,那时就该减速了。可他没有听。稍微减速,又疯狂加上。至于他在撞到人的一霎那,减速,打方向,完全是遇到障碍物时的下意识行为,并不是主观不想撞人。 再看他撞人后,都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他残忍地剥夺了人家一家三口的生命了,他还安之若素,先看看自己的车怎么样了。小孩被撞得身首异处了,他还调侃小孩头真硬,哪有对生命的敬畏?这能说他不是故意杀人? 还有廖某宇在打电话询问朋友,得知交通肇事罪最多只能判处七年徒刑后,便精神放松,点燃香烟,潇潇洒洒地静等警察来处理了。没有惊恐,没有愧疚,没有难过,没有丝毫的负罪感。云淡风轻,安静坦然。冷血到何种程度,才能有如此的表现? 他电话报警了,这情况他报警不报警意义大吗?他不报警会没人报警吗?警察能不知道不迅速到来吗?大街上,如此血腥残忍的画面,能瞒得住吗?这也算自首? 然而,这样的犯罪行为,却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仅仅给判了死缓。法官对罪犯真够温情的。也许法院担心群众会有异议,于是专门洋洋洒洒地发布了一篇判决意见的解释。能让广大网民信服吗?文章中为什么不提后果特别严重呢? 死缓,谁不知道死缓是什么意思?那根本就不是死刑,是打着死刑幌子的20年左右的刑期。死者一家三口在这个世界消失了,也斩断了两个家族的血脉。而用汽车杀人者呢?20年后,完全有可能热热闹闹地在人生的盛年,娶妻生子,人丁兴旺。受害者家属想到这了,能不让他们感到这判决就是往他们心上插刀子吗? 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官们开始处处为罪犯着想了,为罪犯开脱了。这例子我就不列举了,太多。一一列举,恐怕又要被限流了。 最后,我突然想起唐代诗人聂夷中《咏田家》一诗中后四句: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 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将其修改一下:我愿法官心,化作光明烛。既为罪犯想,亦念受害苦。 希望检察院的检察官,能够批准受受害者家属的抗诉。全国网民都在关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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