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娇龙女士,我是看到下面这个回帖,我有点想法想说出来。 个人和组织是相互成

对策论道 2026-01-21 22:26:06

关于贺娇龙女士,我是看到下面这个回帖,我有点想法想说出来。 个人和组织是相互成全的关系,组织提供了平台,信任,支持,个人提供了勇敢,坚强,奉献,他们相互成全了对方。但我个人认为,贺女士完成了组织的信任,为各级相关单位,个人创造了财富,给组织创造了荣誉,相关单位可以考虑给予贺娇龙女士荣誉。对于贺女士,组织应该有个公开的盖棺定论的评价,比如人民日报的一些发言可以参考。 这里有个问题贺女士去世。要有一个定性问题,是事故还是什么?组织要拿出来定性(定性似乎就是意外)。完整的定性,才可以去结论一些事情 但我们必须明白的是,组织交给个人一些工作,她可以努力工作,她也可以消极工作,更加可以是为了工作而工作,贺女士的工作。到底开展成什么样,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贺女士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确非常人所能,这就是超期完成组织的信任和嘱托进行的工作,属于工作中的一部分,属于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 大家都知道网上有个叫反诈老陈的,在他在职的情况下创造了很多感动,但在职的过程中,他不是网红,只是外界称呼的网红,不是以利益为标准的,等到他辞职了以后,自己做的一些事情,那就是网红动作,比如收取红包打赏,这些在职动作中是不可能做到的,不在职了,当然可以收取。但是反诈老陈没有组织支持之后进行的网红动作,实际上你们自己可以看到,到底效果如何?缺乏了组织支持的老陈,你自己感觉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没有组织,有没有老陈,这个事很难说。 一些人讲,你看贺女士在直播之中创造了多少多少钱的效益?这让我很困惑,谁见过一个公职人员做了网红以后,赚了钱往自己腰包里放的,如果有这样的人,你还会对贺女士有更大的评价吗?这是她无私奉献的一部分,但即便讲到了无私,又有多少人能够无私奉献这些呢?我们应该表扬,赞赏贺女士的奉献。 所以不可把贺女士和这类网红划分在一起,比如组织要求贺女士或者是贺女士主动要求的一些工作,属于相互成全的一种动作。 我看到一些标题上讲贺女士是一名网红,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这个名词的,她就是一名超级合格的公职人员,是新疆人民的优秀儿女。 如果要说授予贺女士什么称号,我认为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或者是新疆优秀儿女称号,这些都是合适的称呼,但讲到烈士这个词汇并不合适,理解大家的心情,但烈士的定义,其实写的相当清楚。 我个人比较担心她的母亲,这么大的年龄了,失去了自己的女儿,这是何等悲痛之事,我希望当地的相关机构亲朋好友,能够注意他母亲以后的各种动向,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她放不下的人,只能是她的母亲。 让贺女士安息吧,相信组织和国家,会做出正确的判断,网络的盛宴已经结束,在这个世界上能留下英名的人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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