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

春秋说史 2026-01-22 11:29:44

“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 湖南一所学校在2026年因15岁女新生手臂纹身起风波,学校态度强硬当场决定开除学籍,家长急着说立刻带去清洗并保证不再纹也没用,校方只认校规不破例, 这事表面看是学校严格学生违规,但往里看更关键的是管理漏洞,因为学生都已经收到了录取通知,学费也交了,人也住进宿舍了,学校这时候才突然说你不符合规定要退学,怎么看都不像是刚发现而更像是出事后才强硬补救, 说白了就是招生环节把关不严甚至有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先把人招进来把手续办齐,等舆论起来了再拿学生开刀,这种做法让人感觉像管杀不管埋,学校口口声声讲纪律但自己程序上先失了分, 更让人觉得不公平的是后来还有爆料,同班一个男生小腿也有纹身,但因为他平时穿长裤遮得住所以一直在校读书没受影响,同样是纹身同样写在简章里不允许,一个被直接清退一个却能继续上课,这就难免让人质疑是不是选择性执行, 女生成了被点名的那一个自然咽不下这口气,她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15万元精神损失费,她的说法是学校这种突然的取消入学资格让她受教育权受影响,也让一家人在亲戚邻里面前抬不起头,精神压力和名誉损失都很大, 法院审理后给了一个比较清晰的结论,法官认为学校在处理程序上确实有问题,按正常思路应当先警告再处分再走更严厉的步骤,直接开除或取消入学资格显得过于简单粗暴, 另外学校在作出决定时也没有把相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给学生充分的申辩机会,这些关键环节缺失就会导致决定不够合法,所以法院明确指出学校的取消入学资格决定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 但法院也同时强调另一面,学校招生简章白纸黑字写着有纹身不予录取,学生和家长选择报考入学就等于默认接受规则,因此在赔偿问题上法院并不支持学生的高额诉求,最终只让学校承担50元案件受理费, 至于女生提出的15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全部驳回,女生不服又继续上诉,但二审结果还是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她想通过诉讼拿到赔偿这条路基本走到头了, 事情传到网上后讨论立刻炸开,支持学校的人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天纹身能进明天是不是什么奇怪造型也能进,他们觉得校规既然写了就必须执行否则学校管理会乱套, 同情女生的人则认为处理太狠,一个纹身就把孩子未来直接掐断太残忍,孩子十五岁很多事不懂也可能是冲动,更何况学校在招生时没把好关现在全让学生承担后果不合理, 最让人唏嘘的是女生本人的状态,据说她现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怎么出门,情绪低落整个人很颓废,父母看着着急却也不知道怎么补救,这对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现实的煎熬, 回过头看这件事其实是多方问题叠加,学校把纹身几乎当成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尺就会显得僵硬,而招生时没把规则讲清查清也说明管理粗糙,家长和孩子对规则抱侥幸心理觉得不就是个纹身也同样埋了雷, 教育更应当强调引导和矫正,而不是一上来就一棍子打死,当然学校维护秩序也有现实压力但程序正义和尺度把握同样重要,一个纹身到底该不该决定一个孩子的去留和未来,你认为学校是在维护纪律还是反应过度。 信息来源: 华声在线《因文身被退学,女生起诉校方法院: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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