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躲在加拿大的那帮人,怕是要彻底睡不着觉了。 ​中加两国刚签了打击跨国犯罪的

以山清风 2026-01-22 11:32:25

这回躲在加拿大的那帮人,怕是要彻底睡不着觉了。 ​中加两国刚签了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这信号还不明显吗?以前觉得那是“避罪天堂”,现在看来全是笑话。 这可不是简单的口头约定,而是有实打实的法律框架和执行机制撑腰。 2026年1月16日,中加联合声明明确,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加强执法合作,重点打击腐败、网络电信诈骗及合成毒品等跨国犯罪,还会延续执法合作工作组年度会晤机制,把禁毒对话纳入核心协作内容。 更关键的是,两国早已启动《引渡条约》和《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磋商,加上之前谈判完成的《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形成了“追逃+追赃”的双重枷锁,让逃犯既藏不住身,也守不住钱。 以前加拿大能成为“避罪天堂”,全靠司法差异和程序漏洞。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1999年逃到温哥华,靠着申请难民保护、反复诉讼拖延时间,硬生生滞留了12年才被遣返。 “百名红通”人员程慕阳也曾试图复制这套套路,聘请赖昌星的“御用律师”利用中加法律差异缠诉,一度让遣返程序陷入僵局。但现在不同了,双方不仅打通了司法协助通道,还明确会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展合作,加拿大司法部长可通过“特定协议”推进个案引渡,那些靠诉讼拖延时间的伎俩彻底失灵了。 温哥华的华人圈里,最近已经有逃犯开始慌了。曾涉嫌职务侵占的张某,2019年带着转移的8000万赃款逃到加拿大,一直靠投资房产、奢侈品洗钱维持光鲜生活。 可就在中加合作声明发布后,他名下的三套温哥华豪宅被突然冻结,银行账户也被限制交易,连聘请律师的费用都取不出来。“以前觉得只要拿到加拿大身份,就能高枕无忧,现在资产被封,律师说引渡程序可能很快启动,我连觉都不敢睡踏实。”张某在和同乡的私下聊天中,满是焦虑和后悔。 这样的恐慌不是空穴来风,过往的案例已经证明,中加合作的追逃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除了赖昌星,合同诈骗犯曾汉林、挪用公款案嫌疑人高山等,都已通过非法移民遣返或劝返程序被追回。特别是高山案,他在中方持续的政策攻势和缉捕压力下,最终放弃抵抗回国自首,结束了多年的逃亡生涯。这些案例都在传递一个信号:不管逃到加拿大多久,不管用什么手段钻法律空子,终将被绳之以法。 加拿大之所以愿意放下“避罪天堂”的帽子,其实也是自身利益的必然选择。大量外逃人员带来的黑钱,推高了当地房价和物价,让普通加拿大人买不起房、租不起屋,还占用了本应属于合法居民的社会福利和司法资源。 不少加拿大民众早就不满,认为“不能容忍罪犯滥用我们的慷慨”,加拿大移民部也明确表态“无意收留逃犯”。对他们来说,和中国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既能改善国际声誉,又能净化本土社会环境,完全是双赢的选择。 现在的合作,已经细化到了每一个执行环节。双方会共享犯罪证据、协查资金流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还聘请了中国专家协助核查非法移民身份,让那些靠伪造材料获得居留权的逃犯无处遁形。 针对电信诈骗这类高发犯罪,两国还会联合溯源,从资金结算、技术支持等环节切断犯罪链条。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加拿大的合作正是这套国际执法网络的重要一环,让跨国犯罪再无避风港。 那些还躲在加拿大的逃犯,现在面临的是“进退两难”的绝境。想继续躲,资产会被冻结追缴,签证会被限制,随时可能被引渡回国;想自首,又怕面对国内的法律制裁。 但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随着中加执法合作的深化,逃亡之路只会越来越窄。曾经有人以为,把赃款转移到加拿大、拿到居留身份就万事大吉,可现在《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明确,涉案资产不管是返还合法所有人,还是双方分享,都能依法执行,想靠洗钱留钱的念头彻底落空了。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中加打击跨国犯罪的合作,不仅砸了逃犯的“避罪天堂”,更彰显了国际社会联手惩治犯罪的共识。那些妄图通过逃亡逃避责任的人,终究会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逃到世界哪个角落,都躲不过法律的制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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