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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害己!陕西铜川,一女子结婚怀孕,丈夫对她各种变态,女子和他大吵一架,拿着证件

害人害己!陕西铜川,一女子结婚怀孕,丈夫对她各种变态,女子和他大吵一架,拿着证件就离家出走,丈夫哥哥为让女子回来,立刻给她转了10万块钱,女子拿钱做了产检,随后平安生下了孩子,谁知丈夫闹到她公司,诬陷她不检点,之后又起诉离婚,换锁卖房,把女子的物品打包扔到门外,丈夫哥哥看俩人婚姻保不住了,立刻告到法院,要求女子归还10万元,法院的判决让人拍手称快!

瞿甲和翟乙是亲弟兄,他两相差不过几岁,可弟兄两的性格截然不同,哥哥翟甲为人稳重。

而弟弟翟乙和哥哥相反,他好吃懒做,他游手好闲,只会耍嘴皮子说着各种的谎言。

翟甲对这个弟弟是又爱又气,爱的是他们一母同胞,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气得是他不学无术,不思上进,翟甲一想,也许给他找个媳妇,就能让他安稳下来。

翟甲心思一动,立刻就托人给弟弟介绍亲事。

女子侯某被媒人领来,谁知侯某和弟弟翟乙一见钟情,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久之后,俩人结婚,侯某满心的欢喜,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

起初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十分甜蜜,俩人夫唱妇随,生活过得很是惬意。

可没过不久,侯某发现,瞿乙的心理有些问题。

他做夫妻事之事,总是不走寻常的路子,他要求过分,对她实施各种的性虐待。

侯某是个传统的女子,她的思想还保持着传统的习惯,她不习惯翟乙的变态,心里很快就生出了反感。

可夫妻之事,没法往外说及,侯某无可奈何,每天都在屈辱的忍耐。

没过多久,侯某怀了身孕,她以为有了孩子,翟乙肯定会做出改变。

可万万没有想到,翟乙非但没有的收敛,反而越发的变本加厉。

他认为侯某已经和他结婚,那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他的奴隶。

既然侯某是他的妻子,那他就能肆无忌惮,他以为侯某既然愿意和他结婚,那自然就得承受他的各种习惯。

可候某只是想正常结婚生子,并不知道翟乙有这样的爱好,俩人产生了矛盾,吵架成了家常便饭。

他们的感情出现了裂痕,2025年的2月,俩人开启了分居生活。

本以为各自生活,慢慢就能缓解情绪,谁知感情降到了零度,俩人勉强维持到了4月。

翟乙火冒三丈,侯某就是不能让他如愿,俩人大吵大闹,侯某一气之下,抓起个物件,一把就摔到了地上。

随着一声碎裂的声音,侯某已经忍无可忍,她拿了证件,又拿走了家里一部分的现金。

侯某再也不想看见翟乙那张可恶的脸,她摔门而去,顿时就把翟乙气的七窍生烟。

瞿甲得到了消息,急急忙忙的找到弟媳,他看侯某真生气了,为了让她回来,立刻给她转了100000块钱。

侯某看到钱后,她心里明白,翟乙的哥哥还是希望他们夫妻和好,别出意外。

侯某把钱一收,拿去做了全套的产检,她熬到了分娩,很快就平安生下孩子。

侯某抱着孩子,心里充满了母爱,她以为孩子的到来,肯定能够缓解他们的夫妻情分。

谁知翟乙我行我素,对于孩子他压根就不在乎,在他心里,他自己才重要,既然侯某不愿意配合他的变态,那这日子就没必要再过下去。

侯某没有想到,翟乙自私到了极点,完全就不顾及孩子,他起诉离婚,理由是侯某的生活不检点。

之后他把家里门锁给换了,又把侯某的物品打包扔了,他把房子挂出去销售,根本对侯某没有任何的尊重。

翟甲虽然知道,自己的弟弟不是个东西,可是他是哥哥,无论弟弟对错,他都和弟弟保持着一致。

既然弟弟弟媳已经无法和好,他就想把10万元从侯某那里要回来。

侯某白结婚一场,还给翟乙生了孩子,站在她的立场,自己已经受够了委屈。

侯某认为,是翟乙提出的离婚,并不是自己要离婚的,她已经生了孩子,本意是想和翟乙和好如初。

是翟乙违背了诺言,是他不要自己和孩子,他还诬陷自己不检点,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因此侯某认为,这10万元不必返还!

可翟甲翟乙哥俩不愿意了,双方的协商达不成一致。

瞿甲告上法院,说侯某拿着钱不还,这是不当得利,要求法院判令侯某全部归还。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翟甲给侯某10万元后,侯某用这笔钱去做了产检,买了产检包,并生下了孩子。

侯某这样做的意思,本身就是打算和翟乙好好生活下去,是翟乙却换锁卖房,还扔了侯某的东西,明明是翟乙不想维持他们的婚姻。

而翟甲给侯某的这笔钱的原意,就是为了让他们夫妻和好,继续生活下去,这就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

而提出离婚的是翟甲弟弟翟乙,并不是侯某,并且在翟甲问侯某要钱时,侯某和翟乙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也就是说,侯某还在履行婚姻义务,并没有违反她和翟甲的约定。

因此,法院认为,翟甲要求返还侯某返还100000元的理由不成立,

因此一审判决,侯某不还钱并没有构成不当得利,驳回了瞿甲的诉讼要求。

瞿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看法和一审法院一致,因此驳回了翟甲的上诉,侯某不必返还翟甲转给她的10万。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