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次郏县饸饹面免费续面风波之后,我以为不会再有“续面”的误会发生了,没想到近日又在乐山重演。一东北游客在第二次续面时被告知要加收3元钱,发生争执后店主选择报警。 这次事件相对简单,不涉及未成年人、多人吃面等因素,纯粹就是明文标示与地方习惯的冲突问题。 顾客说既然明文承诺免费续面就该不受次数限制;店主则表示地方通行就是免费加一次面,不用明说。 怎么评价呢?我觉得从法律上来讲顾客的要求应该满足,毕竟你有明文承诺,而且外地游客肯定不知道你们的地方习惯。但是,从人情上来说,当店主要求加钱续面时,顾客也不必非得较这个真,毕竟已经免费续了一次面,也谈不上吃亏。如今餐饮行业的不易大家也能看得见,相互理解包容一下也不至于把事情闹大。据说后来店主愿意退款息事宁人但未果,这就更没必要了,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作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