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被兄弟卖了,从商会大佬到街头烂仔,刘萧旭只用了一集。
别以为又是那种无脑爽剧。
他演的唐骏,想带着兄弟们洗白上岸,金盆洗手。
结果呢?
被最亲近的人一脚踹进深渊。
背后一闷棍,记忆直接清零。
开播第一天,热度直接干到3000,七个榜单,全给他一个人屠了。
为什么?
因为那股子劲儿太对了。
不是装腔作势的狠,是那种被全世界背叛后,眼里还剩下最后一丝火星的挣扎。
一个卧底警察,一个旧日兄弟,三个人,硬要把黑的掰成白的。
这才是“大哥”。
不是只懂打打杀杀,是哪怕自己一身泥,也要把兄弟从坑里拉出来,带他们见太阳。
现在的短剧,缺的就是这股子人味儿。
不是演出来的狠,是骨子里的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