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 一男子办了张信用卡,额度8000,男子很快花完,之后因为工作变动,卡不见了,男子就此遗忘,一直到几年之后,偶尔翻出了这张卡片,男子以为,欠了几年最多还一万多元,万万没有想到,他找银行主动还款,银行要他还四五万元,男子急了,和银行协商还款金额,谁知这时便开始收到第三方催收通知,对方要他尽快还款,不还就冻结财产,男子就奇怪了,为啥逾期几年,就没任何人提现他还款?
李先生最近烦恼不止,他若干年前在银行办了信用卡后,用完8000元额度后被他忘了,结果几年之后,等他想起来要还款,银行却告诉他说,他如今欠款已经将近50000元了。
李先生大吃一惊,他当初办卡时额度是8000元,怎么就能欠了这么多钱?
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当时的李先生在杭州一家工厂打工。
那时候他收入不多,为了方便消费,他在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有8000元。
这8000元对他来说,解决了他的生活大部分的问题,他用来购物,支付一些小额的生活开销,日子过得非常方便。
可没过多久,额度就用完,这时他的工作有了变动,他离开工厂,到了别处。
之后乱糟糟一阵子调整,生活节奏也忙碌起来,就在这忙乱之中,那张信用卡不小心丢了。
李先生找来找去找不见了,时间一长他竟然给忘了。
当时李先生满心投入到了新工作之中,他上班下班匆匆忙忙,根本没顾得上再找一找这张信用卡,他更是忘了卡里还有没还清的欠款。
时间一长,这笔欠款被他完全抛在脑后,仿佛从来不存在一样。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直到最近,李先生整理旧物,偶然翻出了那张信用卡。
他盯着信用卡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来里面还有没还清的8000元欠款。
他一拍脑袋,埋怨自己咋就忘的一干二净,这么多年过去,这8000元带上利息,肯定早就翻到一万多元。
如果真的是如李先生所想,就是连本带息欠了一万多,那他就打算立刻还款。
可万万没有想到,他主动给银行电话询问还款的事情,却被工作人员告之,他已经欠了近50000元。
李先生惊呆,他完全没想到能滚到这么多,这数字巨大,对他来说着实有点困难。
李先生掂量了自己的实力,他实在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便向银行提出,他希望能缓一两个月让他有时间筹款。
银行答应给他减免掉一部分费用,可是尽管如此,他要还的金额依旧高达四五万元。
可筹集资金需要时间,银行会不会宽限,还在协商当中。
李先生忐忑不安,正在琢磨要如何筹钱,就在他等待银行协商结果的时候,麻烦事接踵而来。
短短数日,他的手机就开始闲不住了,他不停地收到第三方的催收电话和短信。
催收人员态度强硬,要他尽快还款,否则将冻结财产!
李先生急了,如果自己没发现那张卡,那也想不起来自己还欠了这笔钱。
奇怪的是,自己欠了这么长时间,逾期数年,可在这期间,他从未接到过任何来自银行或者催收几构的通知电话或者短信。
如果早点有人提醒他还有这笔债务,他也不至于会彻底忘记,当然更不会让这笔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一直积累到了四五万元!
面对这笔巨额压力,李先生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李先生该不该还这么多钱?时间过去已经那么久的时间,银行没催没提醒,到底是还还是不还?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按月计收复利。
李先生8000元本金逾期数年,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年化利率约18.25%,这部分是银行的合法收益,李先生有义务偿还。
但需注意,2024年施行的民法典规定,逾期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无效。
银行计算的近5万元欠款中,若包含超出24%年化利率的费用,李先生可拒绝支付。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信用卡逾期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逾期之日起计算。
这就是说,银行需在李先生逾期后的3年内通过有效方式主张债权,否则李先生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偿还已过时效的债务。
即使需偿还债务,李先生也可依据《银行卡规定》第2条,要求银行说明利息、复利等费用的计算依据。
若银行在办卡时未对高额罚息条款进行明确提示,李先生可主张该条款无效,仅偿还本金及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合理利息。
此外,第三方催收机构“冻结财产”的说法无法律依据,只有经法院判决后才能强制执行。
建议李先生先要求银行提供完整催收记录和费用明细,若协商不成,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