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女子入职不久便怀孕请假,但是公司没有批准,所以公司没有给她发放工资,而女子以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为由,给公司寄了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病假、婚假、产假、未休年假工资以及赔偿金等等共计16万余元,但是她遭拒后便起诉公司,最终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
张女士是2023年2月中旬入职上海某企业西安分部的Camera调试工程师,月薪1.5万。
9月刚登记了婚,12月初医院诊断先兆流产,医生建议休息两周,她就凭着医院单子直接“消失”了。
可两周不够,她又一次次拿着检查单续假,硬是连休到次年3月3日。
当天,她又补请了10天婚假,紧接着又递了6个月产假申请,但都没批,但她3月22号还是顺利生了娃。
从12月开始,公司就没给她发过工资,也没补缴当月社保。
等到8月15日,张女士忍不住给公司寄了份“被迫离职通知书”,说自己被拖欠了整整9个月的钱,一共16万块不到,社保也没着落。
公司不认账后,她申请了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那边认定:劳动关系在2024年8月19日就算走到头了,公司要给她发7.6万多块,包含病、婚、产假工资和未休年假的那点差额,还得给她补上2023年2月那个月的社保。
其他赔偿就不批了。
可双方都不服,张女士把官司又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送。
一审判决还是挺照张女士想法来的:长安区法院认定她的医院证明合法有效,公司瞧不起法定病假、婚假、产假工资就不对头;至于年休假嘛,2024年累计休病假超两个月,就不算年休了,这部分不支持。
最关键的,公司没按时发钱,她算是被迫离职,法院让公司一口气补齐病婚产假工资,还得按工作年限给她算29,189.4元经济补偿,总计10.1万块。
公司觉着亏大了,又不服,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呢,驳回了公司的申诉,维持一审结果。
法院认定,公司内部再怎么折腾,都拦不住法律硬性规定:病假、婚假、产假都该给工资;年假要看病假天数;拒不支付工资就得赔偿;社保补缴那事儿也得按规矩走。
张女士为自己维护了权益,也证明了用人单位动辄“请假没批就算你旷工”是不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