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秒,8次急刹。
前面那辆路虎跟疯了一样,一脚油门窜出去,然后咣一脚刹车踩死。再窜,再刹。
就这么玩儿了整整8次。
大哥,什么仇什么怨啊?
没交集,没摩擦,没按喇叭,没闪大灯,就因为你在我前面,我就得陪你玩命?
duang的一声,还是撞上去了。
奔驰车头废了,定损16万。行车记录仪清清楚楚,铁证如山。
然后呢?精彩的来了。
危险驾驶 → 不予立案 → 终止调查。
我当时就懵了。
几个月啊,保险拒赔,对方逍遥法外,守规矩的我自己像个傻子一样到处碰壁。
这都不算事儿?那什么算?
是不是非要车毁人亡,才配得上一个“立案调查”?
这哪是路怒啊,这叫“筛选式霸凌”。
他在路上随机挑一个看起来好欺负的,堵的不是车,是堵你这口气,堵你维权无门,堵你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他赌的就是这个。
真的,有时候好好开车、遵纪守法的人,反而成了最憋屈的那个。
还好,天亮了,案子重查了。
我就想看看,这种把马路当游乐场,拿别人的命当赌注的人,最后到底是个什么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