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震惊’。 很多人可能会问,不就是个毒贩吗,至于让法国政府这么大动干戈?中国又为何在外交压力下寸步不让?这事背后,远不止 "杀人偿命、贩毒抵命" 那么简单。 先把陈森这个人的事儿捋明白,就知道中国的判决为什么站得住脚。 他 1963 年生,老挝出生的华裔,后来入了法国籍,62 岁的年纪,在贩毒圈里算得上是 "老江湖"。 2005 年他第一次在中国落网,2007 年因为制贩毒品被判了无期,在陈森服刑期间,他制造冰毒的事实被揭露。 警方查实,他和同伙谢伟明一起,制贩的海洛因和冰毒加起来超过八吨。 八吨是什么概念?中国法律写得明明白白,根据《刑法》第 347 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 克以上,就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50 克和 8 吨,中间差了 16 万倍!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小毒贩,而是跨国贩毒集团的核心人物,是彻头彻尾的 "毒枭" 级别。 从 2007 年第一次判刑,再到数罪并罚、最终判处死刑,整个过程走的是完整的中国司法程序,证据链扎实,法条适用准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而且中国对待涉外案件,从来都是一视同仁 —— 法律面前没有国籍特权,不管你是哪国人,只要在中国领土上犯了罪,就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法国方面的反应,之所以说 "震惊",其实更多是出于自身的法律立场和外交姿态,而非对案件本身的意外。 法国早在 1981 年就废除了死刑,并在 2007 年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死刑在法国已经成为一种政治正确和价值观符号。 现任总统马克龙更是多次表态,要在全球推动废除死刑,把 "反死刑" 当成法国外交的一张名片。 所以,当自己的公民在海外被判死刑,法国政府必须站出来表态,这既是对国内选民的交代,也是维护自身 "人权卫士" 形象的需要。但法国的 "震惊" 和 "求情",站不住脚的地方也很明显。 第一,你不能拿自己国家的法律标准,去要求别的国家。 中国保留死刑,针对的是像贩毒、杀人这样的极端严重犯罪,这是基于中国自身的历史、国情和社会治安现状作出的选择,是中国的司法主权,其他国家无权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第二,陈森的犯罪事实铁证如山,涉案数量大到惊人,完全符合中国法律里 "罪行极其严重" 的死刑标准。 法国所谓的 "人道主义赦免",本质上是想让中国突破法律底线,为外国公民网开一面,这本身就是对中国法治的不尊重。 第三,法国自己也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法国法律对贩毒等重罪同样处以重刑,只不过最高是终身监禁而非死刑 —— 既然你能理解毒品的危害、严惩毒贩,凭什么不允许中国用自己的法律方式保护国民? 法国的错误,就在于把自己的价值观和法律标准 "神圣化",试图强加给其他国家,用自己的尺子衡量别国的司法,这本身就是一种霸权思维和双重标准。 就好比你家里定了规矩,客人来了却非要让你改规矩听他的,这放在谁身上都不会接受。 对中国普通民众来说,这起事件其实也在传递一个清晰信号:国家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不会因为涉事人是外国人就有丝毫改变。 毒品是社会公害,是万恶之源,多少家庭因为毒品支离破碎,多少地区因为毒品治安混乱。 对陈森这样的大毒枭依法判处死刑,既是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是对所有潜在毒贩的强力震慑 —— 不管你是哪国人,不管你背后有什么势力,只要敢在中国贩毒、危害中国民众,就必然会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