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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老夫妻在一家珠宝店花了不到3万买了一个标价近20万的红宝石戒指,没想到店主

一上海老夫妻在一家珠宝店花了不到3万买了一个标价近20万的红宝石戒指,没想到店主称新员工疏忽,要求他们退货,老夫妻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坚决不退,店主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看看新闻

上海有对郑姓老夫妻是一家珠宝店的老客户,前前后后在店里花了几十万,算是熟面孔了。

有回他们路过门店,被店主和店员热情邀进店里,当时店门口贴着“全场1.5折”的大广告,店主一个劲儿给他们推荐一枚红宝石戒指,说这戒指是3.08克拉的马达加斯加红宝石,标价快20万,按折扣算下来只要29600元。

老夫妻看价格合适,又是老店家,没多想就掏钱买了下来。

可没两小时,老夫妻手机就响了,店主电话里说戒指“有质量问题”,要他们第二天过来店里验货、退货。

郑女士夫妇当时正赶着事儿,就没再去。

两天后,一通110电话又把他们吓一跳:原来店家报警了,说这枚戒指其实是寄售给一个从美国回来的“张姐”——人家要买4克拉以上的红宝石,这枚3.08的小了点,不应该打折卖,要求解除合同,要他们退戒指。

老夫妻坚决不干:“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哪有买完了还能反悔的?”

他们不同意退,还说珠宝行规矩就是“出门不认账”,捡漏是本事,亏了是眼力,店家自己价格调错赔个160多万又关我们什么事?

店里人也心虚:原来当初卖他们的那个店员已经辞职了,老板忙着出去摆摊、参加珠宝展,一下忘了核对价格,“价格调错”才把戒指当1.5折卖,亏了16万。说白了,店里自己弄错价,倒想怪客户。

事情闹得太尴尬,店主几次打电话软磨硬泡不成,又跑去地铁站尾随拦截老夫妻,还叫了几个人围堵,吓得人家赶紧报警。

民警来了严肃说:“你们有纠纷走合法程序,不能跟着人家堵人!”

最后店家没辙,2024年10月以“重大误解”为由,把老夫妻告上了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听完大家陈述后指出,买卖时对戒指的重量(3.08克拉)、原价(197 500元)、打几折、实收金额(29 600元)都谈得明明白白,还把货也交了,完全是钱货两清;而所谓的寄售合同根本没明确这一枚红宝石是谁的,证据补得上补得上,补不上就不成立。

更何况珠宝市场没有统一指导价,价格就是你情我愿的结果,交易完就得讲诚信。于是判老夫妻胜诉。

店家不服,又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看了同样的材料,也认为店主举不出“重大误解”的确凿证据,二话不说维持原判。

案子定了性:店家自己打出的1.5折广告、自己定的价、自己把戒指拿出来卖,事后说“我误解了跟你们无关”,也不管用。

法院还特别强调,珠宝业向来讲“钱货两清、眼力为凭”,店家卖东西要谨慎定价、促销,交易完成更要守诚信,客户有凭证、有发票、有鉴定证书,遇纠纷就走司法维权。

律师张玉霞也提醒,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但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误解后三个月内提,这期限一过就没得跑。

老夫妻买卖走得正规,3个月早过完,店家再提撤销也晚了。

这事给咱消费者和商家都提个醒:商家别图一时热闹,促销价、寄售货、店员辞职、老板忙展会,这些环节环环相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如果消费者买贵重东西,记得留好合同、发票、鉴定证,哪怕是1.5折也别糊里糊涂。

一旦遇上“打错折”“临时反悔”,就拿着证据去法院,不要被商家拿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