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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考研落榜,他把综合第一的考生举报了。 江西的王先生,曾是地产从业者。白天

39岁考研落榜,他把综合第一的考生举报了。 江西的王先生,曾是地产从业者。白天兼职,晚上刷题,以初试第8的成绩进入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硕士复试。复试后综合排名第6,招生计划5人,他落榜了。 他不服,举报了综合成绩第1的4号考生,称其在候考室翻阅纸质材料,涉嫌违规。 王先生说,候考区PPT明确提示:“不得携带任何复试有关资料进入候考室,如有按违纪处理。”所有考生已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期间,4号考生曾被工作人员叫离座位,返回后“手中持有文件夹并进行翻阅”,周围多名考生也看到了。 校方调查后回复:4号考生携带的是准考证、学历证书备案表、在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格审核材料。因系统操作原因未能全部上传,经学院同意,于复试当天携带纸质材料现场核验。材料与复试专业内容无关,不构成违纪。 王先生不服。他提出三点质疑:4号考生究竟没上传哪项必须材料?若材料没传全,为何还能参加复试?校方称“系统操作失败”,证据在哪? 他申请查阅候考区完整监控,以及走廊监控和外出登记台账。校方同意安排查阅,但附加了一个条件——必须先承认“资格审核材料与复试相关资料无关”。 王先生拒绝。他说:“查阅监控是我的程序性权利,不应以预先承认校方结论为前提。这是‘你不认输,我就不给证据’的逻辑。” 他援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他特别指出:该条并不要求证明所携带物品与考试内容相关——那是第六条“作弊”的认定要件。无论材料内容是什么,只要是“规定以外的物品”,即构成违纪。 他坦言,若4号考生被取消资格,他将递补为第5名,成为录取对象。 “我今年39岁,就算补录,毕业也42岁了。我争的不是一个名额,而是规则能不能一视同仁,证据能不能无条件公开。” 目前,校方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

评论列表

凡人
凡人 3
2026-04-08 10:18
赞同,校方不能违反规则!

用户10xxx89 回复 04-08 14:34
候考区又不是考试考场,他援引的依据就不对。再说了,带那几页资料在候考区对考试结果没影响,学校也同意了的。有这种弄掉第一名自己递补上去的想法,读出来也是个祸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