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姐姐!24年追凶路,姐姐好不容易把杀害9岁弟弟的凶手送上法庭,一审竟判死缓!凶手狡辩“孩子自己滑倒撞刀上”,因案发久远证据有瑕疵,检察院还不抗诉!姐姐能否让凶手为罪行付出最重代价?
1992年12月22日上午,9岁的李焕平在广东湛江被易庚华以工资纠纷为由骗离学校,随后在甘蔗园内被持刀捅刺左胸部等部位致死。
案发后,易庚华潜逃长达28年,直到2020年才被警方抓获,而这背后离不开李焕平姐姐李海玉24年的执着追凶。
1997年,年仅20岁左右的李海玉得知弟弟遇害真相后,她辍学后独自辗转广东、广西、贵州、福建等多个省份,四处张贴寻人启事、打听嫌疑人下落。
为了确认易庚华身份并收集证据,她甚至化名与对方网聊3年多,最终在湖南老家蹲守到易庚华的踪迹,并协助警方将其抓获。这段经历堪称现实版“孤胆追凶”,李海玉曾说:“为了弟弟,再难也要走下去。”
2024年11月1日,案件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5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易庚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海玉经济损失66726元。
判决书中易庚华持刀杀害无辜儿童,犯罪后果严重,但因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关键证据,被害人具体死因等情节无法完全查清,量刑证据存在瑕疵,因此依法判处死缓。
这结果让李海玉无法接受。她认为易庚华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死缓判决“严重错误”,遂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但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不予抗诉。这时易庚华却以“量刑过重”“系过失杀人”为由提起上诉。二审中他仍坚持“被害人滑倒在刀上”的辩解,态度比一审时更差,但未提交新证据。出庭检察官则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关键物证缺失,法院在量刑时需谨慎权衡;而且李海玉24年的追凶历程令人动容,她不仅为弟弟讨回公道,更填补了案件侦查的关键环节。正如她所说:“这不是弟弟一个人的公道,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目前案件二审已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如果你也被李海玉的坚持打动,点赞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关注这起案件的后续进展,也关注那些为正义奔走的普通人。你的每一次关注,都是对法治精神的守护!大众9X预售发布 可爱多一点,干爽多一点
来源:杨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