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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职未满一个月的客服专员在和部门主管发生口角冲突后扔下一句“我不干了”就走了

公司入职未满一个月的客服专员在和部门主管发生口角冲突后扔下一句“我不干了”就走了,我们联系员工本人,向其表达了“尊重个人决定,但是需要你来公司一趟做交接,否则工资不好结算”的意思后,谁知道员工以“扣发工资”为由,把我们给举报劳动监察了[捂脸]

劳动监察找上门,给我们一通教育,大概意思就是让我们该给员工结工资给人家结,拢共也没多少钱,没不要...我们点头哈腰承认是,我们没说不给员工结,只是没到公司的发薪日,我们得走财务审批,我们一定尽快...

劳动监察一看我们态度还行,也就没深究,再加上我们也表示会“尽快结工资”,就走了。谁知道劳动监察一走,hr总监又出来在离职证明上“搞事”了...

用总监的话,离职证明必须把“没有交接”写上,我们说这是不是容易引发二轮纠纷啊?领导说这搬来就是事实,我们如实记录,有什么不可以的?!

领导都发话了,咱就执行呗。不过话说回来,这种记录客观事实的离职证明,估计很多人会说你们这违法了,等着赔员工钱吧,因为你们这种属于负面信息,影响员工再次求职;

但实事上,实务中这种情况不绝对的:主流观点是不能出现不利于劳动者求职的负面信息,但是也有一种观点是如实客观记录就没有问题。

真正对簿公堂的时候,谁胜谁负,也要由仲裁员、法官是哪个观点的支持者来决定的!

评论列表

黑大人
黑大人 2
2026-04-09 20:30
既然无劳动争议 就代表已经和公司没有劳动纠纷了 就不存在未办理交接手续 这个本来就是冲突的 等赔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