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武汉李女士花110万买下了一套商铺,后来为了修建地铁,政府决定给予李女士1508万元的赔偿款,可李女士对拆迁款并不满意,她声称要3000万,甚至还两度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商铺被强拆,她没有崩溃妥协,反而两度将政府告上法庭,次次胜诉,有人说她固执。
她却清醒直言:“我不是跟政府作对,是跟不合规的程序作对,我的财产,我有权利要一个合理说法,有权利被尊重。”
这场耗时数年的维权战,没有歇斯底里的纠缠,只有一个普通人,用清醒和坚守,对抗着不公,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2016年3月17日,挖掘机的轰鸣声打破了香港路的平静。
李女士站在警戒线外,看着自己经营了十几年的商铺被一点点夷为平地,脸上没有丝毫慌乱,只有一丝坚定。
围观的邻居有人叹息,有人议论,说她太傻,放着1508万不拿,最后落得商铺被拆、维权路漫长的下场。
可李女士却毫不在意,她掏出手机,拍下商铺拆除的全过程,转身对身边的律师说:“房子拆了,证据我留着,官司,咱们继续打。”
没人知道,这份坚定背后,是她无数个日夜的奔波和坚持。
早在商铺被拆前一年,江汉区政府就给她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明确告知她,不签字也会依法强拆。
那天,征收办的工作人员上门,语气强硬地劝她:“李女士,别再固执了,1508万已经是合理补偿,整栋楼96户都签了,就剩你一户,别耽误地铁工程。”
李女士端坐在沙发上,没有反驳,只是拿出一叠厚厚的资料,放在工作人员面前。
“你们说补偿合理,那我问你们,周边同类型商铺10万一平,我这287平,为什么只给5万出头?”
“你们说评估机构是业主共同选的,我为什么从来没收到过投票通知?通告贴在商铺墙上,我不常去,根本看不到,这就是合规?”
“我提前和银行签了3年租赁合同,每年租金63万,现在要拆迁,违约金谁来承担?装修折旧又怎么算?”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工作人员哑口无言,只能敷衍着说“会向上级反映”,便匆匆离开。
李女士心里清楚,敷衍解决不了问题,她必须主动出击。
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靠哭闹维权,而是找了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整理好所有证据。
包括周边商铺的成交价、自己的租赁合同、评估报告,还有政府程序违规的相关证明。
那段时间,她每天天不亮就出门,要么去法院提交材料,要么去周边商铺核实价格,要么去征收办沟通,常常忙到深夜才能回家。
家人看她辛苦,劝她放弃:“咱们不缺那点钱,何必这么折腾自己?”
李女士却摇了摇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
“我2001年花110万买这间商铺,不是投机,是靠自己一点点打拼攒下来的,是合法财产,我有权利得到合理补偿,有权利被公平对待。”
“地铁是民生工程,我支持,但不能因为公共利益,就牺牲我的合法权益,更不能用不合规的程序,敷衍我、糊弄我。”
就在她准备起诉的前几天,政府以地铁工程关乎重大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拆除。
律师劝她,先予执行很难阻止,不如先协商,可李女士却异常坚定:“我不协商,除非他们正视我的诉求,纠正程序错误,给出合理补偿。”
最终,法院裁定同意先拆房屋。商铺被拆后,李女士没有一蹶不振,反而更加专注于诉讼。
庭审当天,她没有请律师全权代理,而是自己全程参与,条理清晰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一一指出政府的程序瑕疵。
她对着法官说:“我不是要阻碍民生工程,我只是想让行政行为更合规,让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保障,这不是对抗,是对法律的敬畏。”
武汉中院审理后,认定江汉区政府在送达投票通知、征收决定等环节,确实存在程序瑕疵,一审判决李女士胜诉,撤销了相关征收补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很多人都劝李女士,见好就收,二审未必能赢,可她依旧坚持:“我要的不是胜诉的名声,是一个公道,是让更多人知道,合法权益不容侵犯。”
二审开庭时,李女士依旧思路清晰,不卑不亢,拿出更多证据,证明政府程序违规的事实。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李女士再度胜诉,用法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这场维权战,她从孤身一人,到慢慢被人理解,有人说她是“维权榜样”,也有人说她“太较真”,可她始终不为所动。
她始终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该被忽视,行政行为,必须守住合规的底线,这不是固执,是清醒,是坚守。
如今李女士虽两度胜诉,确认了政府行政程序存在瑕疵,但商铺已无法复原,后续补偿金额仍未与政府达成最终一致,双方仍在通过法定渠道协商处置。
李女士依旧坚守着自己的原则,不将就、不妥协,她说,哪怕最后补偿达不到预期,她也不后悔,因为她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讨回了属于自己的公道。
信源:01年武汉女子花110万买房,政府拆迁赔1500万,女子:我要三千万_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