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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财无道遭重罚。 最近有个代购案子上了热搜,看得人直摇头。北京一名40多岁的女

取财无道遭重罚。

最近有个代购案子上了热搜,看得人直摇头。北京一名40多岁的女子汪某,打着“跨境代购”的幌子,去年9月从日本东京飞回北京时,一个人竟然拖着两个大行李箱、一个小行李箱、一个手提包外加两袋免税品,走无申报通道企图蒙混过关。她那一大堆行李让海关关员立马起了疑心,开箱一查,里面全是大批封面标注着“十八禁”、内容极其露骨的漫画书籍。经过清点和专业鉴定,涉案的244本书刊,全部被认定为国家明令禁止入境的淫秽物品。

在法庭上,汪某还辩解说,自己以为就算被查到了,最多也就是罚款和没收货物,完全没料到自己会面临一场牢狱之灾。听这话简直让人无语——整整244本淫秽书刊,要知道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走私淫秽书刊达到100本以上就已经达到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了,汪某的数量远远超过了门槛,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节较轻”中最高处罚力度之一的情况,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哪是什么“认知不足”,分明是抱着侥幸心理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利欲熏心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

法律从来不会因为一句“我不知道”就放过谁。现在这个汪某,不仅要缴纳一万元的罚金,还被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更惨的是,一旦带着刑事犯罪记录,工作、生活各方面都会受到巨大影响,检察官说得一点都没错:“侥幸心理往往是犯罪的起点。”她本可以安安稳稳地工作赚钱,却非要铤而走险,踏上了这条违法的路,如今身陷囹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些心存侥幸、想靠着歪门邪道赚快钱的人,迟早都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家认1为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