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南水北调原高管樊新中贪7521万,数罪并罚获刑17年
家人们,据黔微普法4月15日消息,南水北调集团原副总经济师樊新中案一审宣判!因受贿7521万余元、行贿200万、洗钱20万,数罪并罚被判17年,罚金531万,所有犯罪所得全追缴,手握水利、能源重权的他,终究栽在了贪念上!
为啥樊新中会沦为“三罪俱犯”?他身兼贵州水利厅厅长、南水北调中原区域总部总经理等多职,手握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职务提拔大权,既靠权敛财大肆受贿,又为升官用赃款行贿,还妄图通过他人名义买房洗钱掩饰赃款,把公权当成谋私工具,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最终难逃重判。
这几个法律要点敲醒警钟,公职人员别碰红线:
① 受贿7521万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虽有未遂情节仍获重刑,彰显反腐从严;
② 用受贿所得行贿,数罪并罚叠加刑期,行贿罪有自首情节才依法从轻,并非法外开恩;
③ 为掩饰受贿所得洗钱,单独定洗钱罪,哪怕仅20万,也要承担刑责,洗钱避罪行不通。
水利能源是国计民生重领域,容不得蛀虫啃食,这起案例再次警示:伸手必被捉,贪腐终落网!
樊新中数罪并罚获刑17年 南水北调集团反腐 受贿行贿洗钱三罪俱犯 国企高管贪腐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