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1962年的布告所透露的信息十分清晰,基层法院能够审理死刑案件,不过最终核准权依旧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
查阅历史资料可知,1957年全国人大决议作出如下规定:一切死刑案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1958年后死缓由高院核准)。
这一程序与如今的死刑核准程序并无二致,区别在于,当下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仅限于有期徒刑,唯有中级人民法院有资格审理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 法律 今日法律分享 死刑制度演变

这张1962年的布告所透露的信息十分清晰,基层法院能够审理死刑案件,不过最终核准权依旧掌握在最高人民法院手中。
查阅历史资料可知,1957年全国人大决议作出如下规定:一切死刑案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1958年后死缓由高院核准)。
这一程序与如今的死刑核准程序并无二致,区别在于,当下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仅限于有期徒刑,唯有中级人民法院有资格审理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 法律 今日法律分享 死刑制度演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