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法学硕士毕业,还通过了司法考试,她的职业规划是考公,打算报考法院,便来问我意见。
我告诉她,法院自然是很好的选择,但法院工作压力极大。一般法官每年办案量在300 - 500件,平均每天至少办理一件,常常需要“白加黑”“五加二”地工作,肯定十分辛苦。
其实,年轻人多干点活倒也无妨,关键是现在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面对如此多的案件,你能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吗?而且办案数量越多,出错的概率就越大。即便你一千件案件都毫无差错,只要有一件出了问题,轻则受到处分,重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可不是儿戏,不存在将功抵过的说法。
侄女很能听取他人意见,也有自己的主见。她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利弊后,果断选择了检察院。说实话,侄女的选择十分明智。检察官和法官待遇相当,但检察官的幸福指数是法官难以企及的。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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