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夫妇通过中介看上一套挂牌价145万的房子,但他们心理价位是125万。
中介让夫妇俩排号占个优先谈价权,后多次协商把价格谈到了126万。
谁料,此时夫妇俩得知另一家中介不收中介费,就联系了这家中介。
最终夫妻俩以124.5万的低价成功拿下房源,顺利完成整套购房交易。
原中介公司得知后心生不满,认定夫妻俩和同行恶意联手跳单侵权。
该中介直接将购房夫妇、房屋房东、第二家中介一并起诉至法院。
原告方当庭索要4万元中介佣金,这场争议十足的房产纠纷迎来最终判决。
这起2025年成都新都区法院审结的案件,打破了大众对跳单行为的固有认知。
现实生活里,多数中介都认为,只要提供带看、谈价服务,客户换中介就是跳单。
不少购房者也心存顾虑,担心货比三家后换中介成交,会吃上官司、承担赔偿。
但本案的审理逻辑,清晰划分了合法择优消费和恶意跳单的法律边界。
事件的完整细节远比表面更值得深究,双方的矛盾积累持续了三个多月。
案涉房源是一套117平米的刚需住宅,房东最初全网挂牌售价145万元。
房东将房源多平台公开挂牌,并未和任何中介签订独家代理合作协议。
涉案原中介为了成交,长期深耕跟进,三个月累计接待四十二组看房客户。
薛家夫妻是所有意向客户中对接最频繁、诚意最高的一组购房者。
中介为锁定交易机会,特意为夫妻俩开通专属优先谈价、优先选房的权益。
历经多轮拉锯沟通,中介成功将百万房源从145万压制至126万元。
这个价格已经大幅低于挂牌价,却依旧没能达到买家125万的心理预期。
加之此前一次128万的议价成果,因客观原因错失签约,交易始终未能落地。
就在交易彻底僵持的空档,夫妻俩偶然了解到本地另一中介的优惠政策。
该中介不仅中介费大幅减免,议价能力更强,能进一步压低房屋总价。
出于节省购房成本的考量,夫妻俩主动对接新中介,重启房源议价流程。
最终新中介凭借渠道优势,把房价谈至124.5万,且仅收取少量服务费用。
相较于原中介的报价和收费标准,这笔交易能为买家省下数万元开支。
原中介得知交易完成后,认为自身前期劳动成果被无偿占用,权益受损。
庭审中,原告坚持认为,房源低价基础由自己铺垫,对方属于坐享其成。
原告主张,没有前期的多轮降价沟通,房源不可能落到126万的低价区间。
被告方则答辩,双方无书面约束协议,公开房源有权自由选择交易渠道。
买家表示,原中介始终未能满足心理价位,交易本就处于搁置状态。
法院审理时严格对照《民法典》居间合同相关条款,逐项核对案件细节。
法官明确,法律意义上的跳单,需要满足恶意绕过、利用专属资源、私自成交。
本案房源全网公开、无独家授权,不属于原中介专属垄断的信息资源。
同时原中介仅完成带看、议价等基础服务,并未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合同。
中介未完成核心履约义务,就不具备索要全额佣金的合法资格。
买家更换性价比更高的中介,属于正常市场消费选择,不存在恶意侵权。
最终法院一审宣判,本次交易不构成跳单,驳回原中介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判决也给房产交易双方立下规矩,厘清了行业长期模糊的服务边界。
对中介而言,仅靠基础带看、议价无法获利,成交结果才是服务核心。
对购房者来说,无独家协议约束的公开房源,合法货比三家受法律保护。
截至目前,本案一审判决已正式生效,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薛家夫妻早已完成房屋过户、交割手续,安稳入住购置的新房。
涉案房东顺利完成卖房回款,全程无纠纷、无额外经济损失。
起诉维权的原中介,不仅未拿到佣金,还自行承担了全部诉讼费用。
第二家中介凭借合规优质服务完成交易,全程未受到任何处罚与追责。
如今该案已纳入本地法院普法案例,为二手房居间交易提供重要参考。
信源:带看42组客户未成交,换低佣中介算“跳单”?成都一中介起诉客户索赔近4万佣金,法院判了-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