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德莱叶凭借《一家之主》(1925)的艺术口碑,接到法国制片方的邀约,拍摄一部面向全球市场的艺术电影。他最初列出三个创作选项:路易十六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亨利二世王后凯瑟琳·德·美第奇、圣女贞德,最终选定贞德题材——这既契合当时法国因贞德封圣兴起的文化研究热潮,也源于他本人对宗教精神命题的持久兴趣 。为完成创作,德莱叶举家迁至巴黎,用一年半时间沉潜于史料收集,对当时所有的贞德相关小说与通俗素材都不满意,直到查阅到贞德审判及平反的原始公证记录:这份羊皮纸文献由官方公证员纪尧姆·芒雄等人手写归档,完整留存了18个月内29次审讯的对话细节,后来被整理为《谴责审判实录》和《平反审判实录》两份文本;德莱叶将这份史料视为“天然剧本”,认为其中的对峙张力,本身就包含了贞德悲剧的全部人性内核 。他坚持完全摒弃虚构素材,将叙事聚焦审判过程,这一选择并非简化历史,而是让叙事直接锚定真实历史的戏剧质感——“历史本身比编出来的故事更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