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生从未输过——杀罗士信,擒程咬金,天下英雄没有一个能在她手里走过三合。 但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最后死在了新婚之夜,死在了她以为最爱她的男人手里。 那一枪从背后穿透,她连一句遗言都没来得及说。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 隋炀帝横征暴敛,各路义军纷纷揭竿,瓦岗寨的程咬金、秦琼、罗士信,个个都是搅动乾坤的猛人。
她的长枪挑落罗士信头盔时,瓦岗山的风正卷着黄沙。罗士信的马槊刚扫到她的披风,就被她反手一枪逼得落马。
痛快,她勒住马缰,银甲在夕阳下闪着冷光,“还有谁?”程咬金舞着板斧冲上来,三合不到就被挑飞兵器,蹲在地上骂:“娘们儿怎么这么狠!”
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只叫她“玉面罗刹”。她跟着父亲在乱世里占山为王,父亲被隋军杀害那天,她抱着父亲的尸体,在血泊里磨了一夜枪,枪尖的寒光映着她眼里的火。
后来她投了王世充,不是为功名,是听说瓦岗寨与隋军勾结,杀了她寨里二十多个弟兄。
遇见王玄应那天,她正在校场练枪。枪缨翻飞间,余光瞥见观礼台上的他,手里把玩着一柄折扇,眼神里没有惊艳,只有探究。
“姑娘枪法不错,”他走下台,递来一壶酒,“只是戾气太重,当心伤了自己。”她仰头饮尽,酒液顺着脖颈流进甲胄,像极了当年父亲的血。
王玄应是王世充的长子,文韬武略样样出众。他教她读《孙子兵法》,说“枪能杀人,亦能护人”;他带她去洛水边看花灯,说“等天下太平,就带你住带院子的房子”。
她收了枪,藏起戾气,学做羹汤,指尖被烫出燎泡也笑着说“快学会了”。弟兄们都说她变了,只有她知道,那不是变,是找到了可以放下枪的理由。
新婚之夜,红烛摇得人眼晕。她卸了钗环,换上他亲手绣的嫁衣,针脚歪歪扭扭,却是他熬了三个通宵的成果。“以后不用再舞枪了。”
他从背后抱着她,声音温柔得像洛水的波,“我护着你。”她笑着点头,没看见他袖中滑出的短枪,更没看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狠。
枪穿透胸膛时,她以为是错觉。转身看见他手里的枪,枪尖滴着她的血,红得像嫁衣。“为什么?”她的声音发飘,银枪从手中滑落,砸在地上发出闷响。
他别过脸:“父王说,你太强,留着是祸害。”原来那些温柔,那些承诺,都只是为了让她放下戒心的饵。
她倒在地上,视线渐渐模糊。看见王玄应慌张地擦着枪上的血,听见他对门外的人说“解决了”。
意识消散前,她想起父亲的话:“乱世里的男人,嘴比枪还毒。”她赢了天下英雄,却输在一句“我护着你”,输得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程咬金得知她的死讯,在瓦岗山哭了三天。秦琼叹着气说:“她终究是信了人。”后来王世充兵败,王玄应被唐军俘虏,临刑前求秦琼给个痛快。
秦琼说:“你杀她那天,给过她痛快吗?”刀落下时,王玄应仿佛看见她站在血泊里,银枪指着他,眼里的火比当年更旺。
多年后,洛水边的老人们还在说“玉面罗刹”的故事。说她的枪能劈开巨石,说她的心软得像棉花,说她死那天,洛水的浪翻了三天三夜,像在为她哭。
有人在她死的地方埋了柄断枪,每逢清明,总会有人来献一束野花,花茎上绑着小小的红绸,像极了她当年枪上的缨。
乱世里的情爱,从来薄如蝉翼。她以为找到了归宿,却不知那归宿本就是为她挖的坟墓。
她用一生证明自己不输男人,却在最想做个女人的时候,被最信任的人捅了最狠的一刀。
或许这就是命——枪能挡住明枪暗箭,却挡不住人心的诡诈;能赢了天下英雄,却赢不了一句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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