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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男子爱上了比自己大7岁的离异女子,可能经历过一次婚姻,这个女子只进不出

浙江嘉兴,男子爱上了比自己大7岁的离异女子,可能经历过一次婚姻,这个女子只进不出非常抠门,要求男子给自己转钱还要备注是自愿无偿赠与,回头每个月要求男子给她点6000元的外卖吃,可是女子却从来没给男子买过一份礼物。更令人无语的是,这个二婚女子还问男子索要88.8万元的彩礼钱,这下让男子有些蒙圈。

(时速新闻5月28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这个女子真的是老牛吃嫩草,还吃的蛮不讲理。

25岁的男子郭先生,是一个海归,回来之后来到浙江这边发展。

也不知道小伙子怎么找的,竟然看上了一个离婚的女人,这个女子32岁,比小伙子要大7岁。

可能因为女子长相比较妩媚,身材也不错吧,郭先生还真的就爱上了她。

要说这个女人,有车有房,也算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却抠门的很。不仅小气,还非常的精明。

自从跟郭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女子就不断的让郭先生给自己花钱,想要买什么,就找郭先生,让他直接转账。

就在转账的时候,女子还特意交代,“你得备注一下,就说是无偿自愿赠与哈!”

一开始的时候,郭先生也没有想那么多,本来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对方要点钱,那就给呗,也不要有太多顾虑了。

就这样,郭先生一直给女子转钱,每次也都遵循对方的叮嘱,都会写上备注。

后来,这个女子嘴巴很馋,每天都要吃到美味的外卖,但是她一毛不拔,从来不会自己去点,而是让郭先生给她点。

没辙,自己的女朋友嘛,郭先生只能遵从。

后来郭先生有算过一笔账,每个月要给女子点外卖起码有6000多元。不得不说,这个女子,可真的是太能吃了。

而且都是占男友的便宜,自己分文不出的。

这段恋情,每次都是郭先生付出,而女子却小气、精明的很,一份礼物都没有给郭先生买过。

这一点,郭先生也就不说了,作为男人嘛,就不要这样斤斤计较了。

到这个时候为止,郭先生给女友花费的钱,已经达到了12万多元。

也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没想到,女友却狮子大张口,开口就要88.8万元的彩礼钱!

郭先生听了,也是很震惊,这个彩礼钱,他哪里能拿的出来呢!

无奈,郭先生只能跟女友协商,这个彩礼的数额肯定不对,双方都是要过日子的,看能不能减少一些。

但是女友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说自己都二婚了,也是害怕再次被伤害。

郭先生则表示,就是去借,也凑不到这么多钱。

最后二人因此闹僵了,女子提出了分手。

郭先生则拉了账单,希望女子将自己的12万元,也要偿还一部分。一听要还钱,女子表示:都是你自愿的,属于恋爱开销,我可以一分钱不还哦!

郭先生气得不行,只希望能尽量追讨回来一些,减轻自己的损失。他已经准备走法律途径来处理这件事了。

对于这件事,法律有所规定,即便备注了自愿赠与,也不能阻止返还,关键还需要看款项的性质,男子可以大概率能追回大部分的款项。

《民法典》第 158 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赠与行为,本质是基于缔结婚约的期待给付的财物,如果最终无法实现结婚登记,附条件不能成就,另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义务。

本案件中,男子跟女子谈恋爱,男子主要目的就是想要跟女子结婚,因为有这样的期待,所以给付了财物。

然而,给付财物之后,女子却故意引导男子备注“自愿赠与”,这个行为女子就是想要规避一些法律责任,但是却不具备终局效力。

案中的女子明知道男子的心意,给钱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但是却可以引导男子要去备注无偿赠与,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后期如果男子准备走法律途径,诉讼中这类备注并不能作为免责抗辩的理由。之后在判定的时候,会结合聊天记录、分手原因等还原真实的法律关系。

根据款项性质,极有可能会被退还70%的比例。

在恋爱中,有些转账红包,代表爱意的数字等,可能属于恋爱开销不用返还,但是有些款项,如大额类型的,就是奔着恋爱的期待给付的,就算备注自愿赠与,也不等于不用还钱。

只能说,这个女的有点聪明过头了。

对此,您怎么看?

信源:时速新闻

时政观察员

评论列表

春夏秋冬
春夏秋冬 1
2026-06-05 07:05
在国外学了什么?怎么傻成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