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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价值40万的爱马仕包在家中不翼而飞,可她发现,另一只300多万的包却没

上海,女子价值40万的爱马仕包在家中不翼而飞,可她发现,另一只300多万的包却没被动过,女子住高端小区,平日里安保严实,她检查后发现门窗没有撬痕,她思来想去,觉得只有熟人作案一个可能,她有2个怀疑对象,一个是月薪9500,有她家房卡的保姆,另一个是月薪12000,每天住在她家的司机。结局让她傻眼!

陈小姐在一高端小区住了好些年,既然走的是高端路线,小区里的安保配置自然也是拉满了。

陈小姐家是一梯一户的格局,楼下有管家24小时轮班在岗。

她自己雇的保姆和司机,平时都走专用电梯,家里两扇入户门全是电子密码锁。

这么严实的防护,她向来不担心安全问题。可怎么也没想到,偏偏就在她以为万无一失的家里,出了件怪事。

有一天她凌晨起来找东西,拉开包柜最顶层的柜门发现,去年她花40万在二手奢侈品店淘的爱马仕鳄鱼皮包,不见了!

但是,装包的防尘袋还摆在原位,包柜里其他更贵的包也没有被动。

就比如那个二手价都涨到300多万的包,照样好好待在那儿,明显小偷就是奔着这个鳄鱼皮包来的。

陈小姐仔细检查一番,发现家里没有被人撬窗入室的痕迹。她想了想,觉得这只能是自由进出家里的熟人干的了。

而她第一个怀疑的就是50岁的住家保姆,刘阿姨。

她每个月给刘阿姨开9500的工资,为了方便阿姨出入自己家,她给了对方一张房卡。

她平常工作忙,阿姨经常一个人在家料理各种事物。

而她之所以最先怀疑刘阿姨,是因为之前她在家里安装监控,却被阿姨三番两次拔掉。

陈小姐每次一问,阿姨就说自己是不小心的,如今想想,肯定有问题。

她跑去物业一调监控,果然看到刘阿姨带了个陌生男人回来,俩人腻腻歪歪待了20分钟,男的走时拎着个不透明白色塑料袋。

那袋子的大小,可不正好就能装下一个包?

陈小姐瞬间怒气冲天,直接报警。警察很快找到了嫌疑人。

那人是刘阿姨的男朋友阿坤,40岁。但俩人都死不认账,说没偷过包。

后来技术员在防尘袋上验出了他俩的生物痕迹,但刘阿姨说自己天天整理包柜留下的很正常,阿坤的痕迹是俩人之前在雇主家亲热蹭上去的,确实存在转移的可能。

因为查来查去没法实锤,保姆只能先排除了。

这时,陈小姐才想起还有个人能随便进出她家,那就是她的专属司机,王某。

但是呢,陈小姐对于司机信任有加,还跟警察说绝对不可能是他。

王某月薪12000,平常就住她家别墅里,配了3辆车,每天都跟她同进同出的,根本机会单独作案。

可警察把一个月监控翻了个底朝天,还真翻出了东西。

有天晚上7点多,王某一个人上了楼,下来时手里多了件皮草外套,进电梯后往衣服里塞了个东西,轮廓跟那个包差不多大。

巧的是,陈小姐后来又发现家里一部全新苹果手机也丢了,警方一查王某账户,最近刚进了9000多块,正是二手平台转过来的。

警方找到王某时,他表现慌张,知道瞒不过了,他干脆交代了,最后在他开的那辆劳斯莱斯后备箱健身包里,翻出了陈小姐丢的那个包。

按王某交代的,那天陈小姐出门穿少了让他回家取外套,刚好刘阿姨出去遛狗,家里没人,他就临时起意把包和手机都顺走了。

如今,王某人已经被批捕。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偷别人东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三到十年;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偷东西判多重,关键看偷了多少钱。

王某偷的包值40万,加上手机,总额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这一档,起步就是3年以上。

而且他是利用工作便利、在雇主家里作案,属于监守自盗,虽然法条没单独列这一条加重,但法院量刑时会把"利用职务便利"当成从重情节考虑。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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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27xxx03
用户27xxx03 2
2026-06-06 00:19
而她第一个怀疑的就是50岁的住家保姆,刘阿姨,那人是刘阿姨的男朋友阿坤,40岁.卧槽,保姆都玩得这么开的吗[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