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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闻泰科技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将安世

2026年5月22日,闻泰科技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将安世半导体荷兰总部及其关联方共六名被告送上了被告席。索赔80亿元人民币,要求恢复对安世半导体的完整控制权。

案件当日立案。这是《反外国制裁法》自2021年颁布以来,第一次被一家A股上市公司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核心法律依据援引。一部沉睡了五年的法律,终于在一个千亿龙头濒临退市的绝境中被激活。

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2019年,闻泰科技以268亿元完成了我国半导体史上最大的一笔海外并购,拿下荷兰安世半导体。为了让这笔交易去敏感化,闻泰科技做了当时看来极其聪明的安排,把研发中心留在荷兰,产能放在德国,高管团队以荷兰人为主。

这套融入式布局的潜台词很清楚,就是向荷兰乃至整个欧洲表态,中国资本虽然是股东,但荷兰安世依旧保持不变。这也是当年很多我国企业出海的模式,即只拥有股权,放弃对海外收购企业的决策权。

以当年的眼光看,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从六年后回头看,这笔交易暴露出的是一个时代的认知盲区。闻泰科技当时所依赖的全部前提,无论是资本的跨境流动受法律保护,还是产权安排不会被行政权力随意推翻,这些假设在2025年的地缘政治环境中已经全部失效。

2025年9月,荷兰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强行接管安世半导体,企业法庭暂停了闻泰科技派驻的董事职务并将股份托管给第三方。虽然荷兰经济事务部两个月后宣布暂停干预令,但企业法庭的裁决始终有效,闻泰科技对安世的控制权至今处于悬空状态。

结果是2025年营收暴跌57%,亏损极为严重。2026年第一季度,营收只剩下8.16亿元,同比缩水超过九成,使得闻泰科技距离退市只有一步之遥。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闻泰科技选择《反外国制裁法》成为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这个选择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性的法律操作。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对外国歧视性措施进行国家层面的反制。把它引入民事诉讼,等于把一家企业的产权纠纷升格为主权对抗的法律实践。换言之,闻泰科技是也是在告诉所有人,安世荷兰的行为不是一个普通的公司治理争端,而是外国歧视性制裁在企业层面的具体执行。

一旦我国法院做出了定性,后续的逻辑链条就完全不同了。诉讼请求的设计也证实了这一点。闻泰科技在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之外,还附加了一个替代性请求,如果被告无法停止侵权行为,则请求法院判令安世半导体在中国境内主要子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至闻泰科技名下。用现下最流行的话说,双输总好过单赢。

这也是为何闻泰科技选择在国内起诉的原因。闻泰不是没有在荷兰起诉,但显然欧洲的司法程序设计和政治氛围对它不是很有利。但反过来说,我国法律也有同样的主场优势。即便欧洲人全部拒不应诉,法院在完成法定送达程序之后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也就是说,只要闻泰科技胜诉,那么荷兰安世就要和中国资产告别了。

但法律上的胜负并不是这场诉讼最重要的维度。把时间线拉开来看,闻泰科技5月22日起诉立案,五天之后,欧洲多国要求欧盟对中国所谓的产业产能过剩采取更激进的行动。尤其是在法国和德国已经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加强对我国的贸易限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在这样一条密集的时间线上,闻泰科技的诉讼不可能是孤立的企业行为。它更像是一个信号弹。信号的指向很明确,我国不缺反制的法律工具。如果欧盟继续在外资审查和供应链脱钩方面层层加码,那么类似的法律行动完全可以被复制到更多领域和更多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荷兰恰好出现在了那份五国联合文件的签署名单上。这意味着荷兰政府在对华立场上没有任何松动的迹象,反而在进一步向强硬方向靠拢。闻泰案因此也具有了杀鸡儆猴的意味。

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大国博弈的分析框架内,我们仍然没有触及问题的根部。闻泰科技这桩并购的全部逻辑,建立在过去四十年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基本信条之上。这套信条在冷战结束后的三十年里近乎不证自明。闻泰科技268亿收购安世半导体的决策,本质上就是对这套秩序的一次大额押注。

但这套秩序正在从内部瓦解。当国家安全成为可以推翻任何既有产权安排的万能理由时,跨境投资保护协定就变成了一张废纸。荷兰政府此前多次认可安世的股权结构,却在地缘政治风向转变之后突然翻脸。这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征兆。

闻泰科技的悲剧在于,它曾经以为融入可以换来安全。把研发和管理团队全部放在欧洲,用一种近乎自我消隐的姿态来消除东道国的疑虑。这种策略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黄金年代或许行得通,但在主权安全至上的新时代里,反而变成了一个致命的弱点。
《反外国制裁法》的民事化应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一范式转换的产物。既然西方可以用主权安全否定契约自由,那我们也可以用本国的主权立法构建对等的法律反制。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司法实践,而是两种秩序观之间的正面碰撞。旧秩序说,产权是神圣的,契约高于一切;新秩序说,主权是最终的,安全压倒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