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诱骗邻居家 16 岁女孩到家中玩耍,期间,男子多次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后来女孩肚子实在变大,其家属才发现端倪,他们当即找那男子讨要说法,双方协商无果后,女孩家人报警,事后,男子因此获刑 10 年 6 个月,女孩家人再次起诉男子,索要 7 万余元赔偿。
这事发生在广西一个普通的乡镇,涉事男子姓王,30 多岁,已婚,平时看着挺老实,见谁都乐呵呵的,谁也没想到他肚子里藏着这么多坏水。
邻居家的女孩小敏(化名)刚满 16 岁,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父母平时忙着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照看。
王某就是抓住了小敏缺少父母陪伴、心智还不成熟的特点,开始动起了歪心思。他先是经常给小敏买零食、玩具,有时还会给她一些零花钱,渐渐地取得了小敏的信任。
后来他就开始找各种理由,比如家里有新游戏、新电影,或者让小敏帮忙写作业,把小敏骗到自己家里。
一开始小敏还有点警惕,但架不住王某的花言巧语和物质诱惑。王某谎称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好,很快就要离婚,还说自己真心喜欢小敏,等她成年了就娶她。
涉世未深的小敏居然相信了这些鬼话,开始和王某偷偷交往,并且多次在王某家中发生了性关系。
最让人无语的是,小敏怀孕后自己都没太当回事,加上年纪小,身体变化也不太懂,只是觉得肚子越来越大。
直到怀孕七八个月,肚子大得实在藏不住了,走路都费劲,爷爷奶奶才发现了不对劲。追问之下,小敏才哭着说出了和王某的事情。
老人气得浑身发抖,当即就带着小敏去找王某理论。王某一开始还想抵赖,说小敏是自愿的,他没强迫。
可看到小敏隆起的肚子,又面对老人的质问,他才不得不承认。双方就赔偿问题谈了好几次,王某只愿意出 1 万块钱,还说自己家里困难,拿不出更多了。
这简直是把人当傻子耍!小敏怀孕这么大的事,对一个 16 岁的女孩来说,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是巨大的伤害,以后的人生都可能被改变,1 万块钱就想打发了?协商无果后,小敏的家人果断报了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就掌握了王某的犯罪证据。虽然小敏已经 16 岁,但王某是利用欺骗、引诱的手段,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导致小敏怀孕,情节相当恶劣。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他多次与未成年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造成被害人怀孕的严重后果,且案发后未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态度一般,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10 年 6 个月。这个判决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一点都不冤。
刑事判决生效后,小敏的家人并没有就此罢休。他们聘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小敏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7 万余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包括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
小敏的遭遇让人既心疼又气愤。心疼的是一个花季少女,因为王某的恶行,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不仅要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还要面对来自社会的压力和歧视。
气愤的是王某这种披着人皮的狼,利用邻居的信任,伤害一个未成年女孩,事后还想推卸责任。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尤其是那些留守儿童的家长,虽然在外打工挣钱很重要,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更不能少。
要多和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远离那些心怀不轨的人。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让他们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两性关系,如何辨别坏人的花言巧语,遇到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并及时寻求帮助。
另外,也希望法律能够对这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打击力度,让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轻易伸手。
同时,也要完善相关的民事赔偿机制,让被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重新开始生活。
最后,也想对那些像王某一样的人说一句:别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也别低估法律的威严。伤害未成年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同时,也希望所有未成年人都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健康快乐地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