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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男子73.8万购入二手房,入住一周查出二十年前凶宅史。   一审胜诉全额退房

绍兴男子73.8万购入二手房,入住一周查出二十年前凶宅史。
 
一审胜诉全额退房退款,二审终审突然翻盘,购房者最终独自承担全部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纠纷中,多数凶宅隐瞒案件会支持购房者撤销合同维权。
 
绍兴这起真实终审判例,跳出常规判决逻辑,成为房产交易的重要参考案例。
 
案件核心争议聚焦司法边界,远期房屋负面旧事是否需要后手房主承担告知责任。
 
终审法院从市场交易稳定性出发,划定了二手房买卖信息披露的法定红线。
 
外来务工的唐先生长期在绍兴租房生活,一直计划购置房产稳定家庭生活。
 
经过多轮实地看房筛选,唐先生选定当地一套60平米左右的老旧二手房。
 
双方协商确定房屋总价73.8万元,顺利完成签约、过户等全部交易流程。
 
交易完成后,唐先生一家正式搬进新房,期盼开启安稳的定居生活。
 
谁也未曾料到,仅仅入住七天,房屋隐藏数十年的隐秘过往意外曝光。
 
唐先生母亲日常带孩子在小区休闲,和常住邻居闲聊时得到隐晦提醒。
 
邻居隐晦表示该房屋居住气场不佳,存在特殊过往,随即闭口不再作答。
 
模糊的提醒让家属心生疑虑,转述情况后,唐先生立刻展开多方走访核实。
 
经多位小区老住户证实,该房屋二十年前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该类特殊房屋背景,会严重影响普通民众的居住心理与购房决策。
 
得知实情后,唐先生难以接受,第一时间联系卖房人蒋女士协商退房。
 
蒋女士在沟通中明确拒绝所有诉求,态度坚决且给出清晰抗辩理由。
 
蒋女士自述是该房屋第六任产权人,接手和出售房屋时均不知情相关旧事。
 
时隔二十余年,房屋历经多手流转,相关传闻早已断层,无任何交易记录留存。
 
她认为唐先生是受房价波动影响,觉得购房亏损,刻意找借口索要赔偿。
 
双方诉求差距悬殊,私下协商彻底破裂,唐先生依法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重点考量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与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
 
审理认为,房屋特殊历史属于影响居住价值的重大关键瑕疵信息。
 
卖方未主动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下作出购房决策。
 
该行为构成民事法律中的重大误解,符合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
 
一审最终判决撤销双方购房合同,判令蒋女士全额退还73.8万元购房款。
 
一审胜诉后,唐先生认定维权成功,静待房款退回、办理房屋退房手续。
 
蒋女士不认可一审裁判结果,坚持自身无过错,依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核查全部案件证据,转变审理视角,兼顾交易秩序与权责对等。
 
二审审理查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蒋女士卖房时知晓房屋过往特殊经历。
 
房屋二十年六次易主,信息传承断裂,后手房主无渠道核实远期历史。
 
现行民事法律,仅要求交易双方披露自身已知的房屋瑕疵与风险信息。
 
法律并未强制要求房主,为数十年前、未知的历史事件承担告知义务。
 
二审法院认为,随意撤销已完成的合规交易,会破坏二手房市场交易公信力。
 
为维护市场交易稳定,法院最终作出终审改判,推翻一审全部判决内容。
 
终审裁定驳回唐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涉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存续。
 
目前我国民事法规,暂无对“凶宅”的明确定义与远期事件追溯时效标准。
 
短期内、广为人知的房屋负面事件,才属于法定主动信息披露范畴。
 
超远期无传承记录的历史事件,不在二手房交易的强制告知义务之内。
 
这起判例也填补了大众认知误区,明确购房者需自行承担老旧房屋核查风险。
 
截至目前,本案二审判决为终审结果,已正式生效,无法再次上诉维权。
 
唐先生需继续持有涉案房屋,独自承担本次购房交易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卖房人蒋女士无需承担退款、补偿等任何民事责任,本次交易彻底终结。
 
业内人士表示,该判决平衡了买卖双方权益,避免无限追溯历史引发交易混乱。
 
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购置老旧二手房需提前多渠道排查房屋完整背景。


信源: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