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一男子15岁女儿,被2个同学强行带到一楼厕所,扇了几十个耳光,围堵殴打,女儿寡不敌众,至始至终没还手,万万没想到,女儿被学校认定“互殴”,连同2个打人者一起被开除,事发20多天,女儿精神状态很差,被确诊焦虑症,抑郁症和分离性障碍,住了56天医院。而打人的2个学生,因不满16周岁,都没被拘留。男子跟学校讨说法,学校:看到完整视频了,意识到处理不当,已恢复学籍,但家长索赔太高不接受。
一男子15岁的女儿彤彤,在学校里平白无故,被2个学生打了一顿。
女儿受到的伤害,不止是身体上的,整个人都不对了,男子心如刀割,而接二连三发生的事,让男子彻底崩溃了。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有个女生低血糖晕倒,有个嘴欠的同学说闲话,事情闹大后,她害怕了,直接诬陷到彤彤头上。
2个同学信以为真,强行把彤彤拉到了一楼的厕所里,一进门就开始扇耳光,前前后后打了几十个,围着她拳打脚踢,有人拍视频,还有人以拉架的名义,趁机对彤彤下手。
彤彤当时吓坏了,除了躲在角落抱头,毫无反抗之力,只有一个人,势单力薄,全程都没还手,硬生生挨了一顿打。
本来以为学校会给一个公道,结果没想到,校方看了视频,直接把这件事定性成了“互殴”。
不光那2个动手的学生要被开除,连被打的彤彤也一起收到了开除通知。
这个结果出来之后,彤彤根本接受不了,本来挨了打就受了很大刺激,现在还要背上“打架斗殴”的名头被学校赶走,精神一下子就垮了。
事情过去20多天,彤彤的情况越来越差,男子带她去医院检查,确诊了焦虑症、抑郁症还有分离性障碍,前前后后住了56天院才稍微好转。
而另一边,那2个动手打人的学生,因为年龄都没满16周岁,最后连拘留都没有,只被教育一番了事。
男子拿着检查报告去找学校讨说法,一开始学校还坚持自己的处理没问题,说视频里看着两边都有动作,才定性成互殴。
后来家长多次找校方沟通,拿出了女儿全程没还手的证据完整视频,学校才改口说,重新看了完整的监控视频,确实意识到之前的处理有问题,已经恢复了彤彤的学籍,让她可以随时回学校上课。
可女孩现在的精神状态,根本没法正常上学,住院治疗已经花了不少钱,后续还需要长期的心理疏导。
男子向学校和打人者家属提出了赔偿要求。
但学校这边表示,恢复学籍已经是纠正了之前的错误,家长提的索赔金额太高,他们没办法接受,两边现在还在就赔偿的事僵持着。
好好的孩子在学校被打,最后还要受二次伤害,作为父亲,男子不能就这么算了。
男子也在准备走法律途径,就想给孩子讨个真正的公道,不仅要拿到应有的赔偿,也要让动手霸凌的人承担该负的责任,更要让学校知道,处理校园纠纷不能这么稀里糊涂,不能让受欺负的孩子平白受委屈。
而且,学校也说了,学校只赔偿调解或者法院判决的钱,家长索赔金额不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学校最初,没按法定程序认定欺凌行为,错误把被打学生定性为互殴并开除,没履行对被欺凌学生的保护、辅导义务,存在明显失职。
虽然后续恢复学籍,但已对学生造成2次心理伤害,需就失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打人学生未满16周岁未,没被拘留符合法律规定,但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