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李女士与赵先生2024年7月结婚,婚前赵先生已确诊性功能障碍和少精症,但以“深爱不敢说”为由隐瞒。双方未同居、未婚检,婚后多次备孕失败。赵先生后出具《声明书》承认隐瞒。法院审理认为,此举侵害李女士知情权,足以影响其结婚意愿,一审判决撤销婚姻关系。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否则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疾病直接关乎婚后生活质量与生育自由,法院支持撤销,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也传递了“诚实是婚姻基石”的明确信号。所谓“深爱”不能成为剥夺知情权的借口,真正的爱应是坦诚而非欺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