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2026 年 6 月 8 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了一起发生在广西柳州的案件,瞬间在全网引发热议。这起案件没有复杂的案情,没有曲折的反转,却让无数网友拍手称快,因为它再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八个字的真正含义。
今年 1 月的一个深夜,家住柳州市鱼峰区某小区的王某带着几分酒意回到家中,简单洗漱后便上床休息。此时,一楼 70 多岁的父母早已入睡,三楼的妻子和 5 岁女儿也进入了梦乡。谁也没有想到,一场危机正在悄然逼近。
一名刚出狱不到半年的男子刘某,撬开了王某家三楼的窗户,摸黑潜入了室内。他先是用手机微弱的光线翻找财物,发现墙上有个监控摄像头后,随手就把镜头拨到了一边。可他千算万算,没料到这个摄像头居然有自动跟踪功能,他刚一转身,镜头就自己转了回来,把他的一举一动拍得清清楚楚。
没过多久,家中的狗突然叫了起来,王某的妻子被惊醒。她下意识地打开手机查看监控,屏幕上出现的陌生身影让她瞬间头皮发麻。她赶紧叫醒了丈夫,王某得知情况后,第一反应就是让妻子报警,自己则光着脚冲出了卧室。
他顺手从桌上抓了一把水果刀防身,然后死死拉住隔壁房间的门把手,想把窃贼困在里面。刘某发现自己被关住了,顿时急了眼,开始猛拽门把手。黑暗中,双方展开了一场无声的较量。最终,随着 "砰" 的一声巨响,房门被猛地拉开。
王某什么也看不清,他只知道身后是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楼下是年迈的父母。在极度的恐惧和慌乱中,他手抖着刺出了两刀。灯亮后,他才看清发生了什么,立刻让妻子拨打 120 急救电话,但刘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消息传出后,网上立刻炸开了锅。很多人都为王某捏了一把汗,担心他会因为保护家人而锒铛入狱。毕竟在过去,类似的案件中,防卫人往往会因为 "防卫过当" 而承担刑事责任。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鱼峰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最终的处理结果:王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这个结果一出,全网一片叫好。很多网友表示,这才是大家期待的司法公正,这才是真正的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刘某可不是什么初犯。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惯偷,曾因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2 个月,2025 年 9 月才刑满释放,距离这次作案还不到半年时间。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悔改之心,刚从监狱里出来就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调取了全部的监控录像,仔细还原了案发的整个过程。他们认为,刘某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他的行为已经从盗窃转化为了抢劫,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
而王某在深夜家中、全家老弱妇孺都处于极度危险的情境下实施防卫,主观上就是为了制止侵害,保护家人的安全。而且他在伤人后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没有任何故意伤害的意图。因此,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防卫构成要件。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18 年的昆山反杀案,可以说是正当防卫制度 "苏醒" 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那起案件中,于海明在遭受刘海龙持刀攻击时,夺刀反击将其杀死。最终,检察机关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反杀案的判决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它让很多人第一次真正认识到,原来正当防卫真的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原来法律真的可以保护守法公民。
从那以后,我国的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正当防卫适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统一了司法裁判尺度。越来越多的正当防卫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法治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这其实才是正当防卫制度本来应该有的样子。法律不能要求一个人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还能保持绝对的冷静和理性,精确地控制自己的反击力度。尤其是在深夜、在自己的家中,面对一个陌生的闯入者,任何人都会感到恐惧和慌乱。
在这种情况下,防卫人采取的任何反击行为,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都应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毕竟,家是一个人最安全的港湾,如果连在自己家里都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呢?


